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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傳記

Wikipedia talk:人物分类方法 § 应将Category:各日出生和Category:各日逝世的参数加入Template:Bd模板
如题,考虑到两个分类都没有提删成功,近期也有人手动添加,不如直接相关参数引入生卒年份模板,一劳永逸。--Jeffchu2014留言) 2025年8月1日 (五) 04:30 (UTC)
Wikipedia talk:生者傳記 § 將生者傳記方針的適用範圍擴大到最近逝世者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6年1月18日 (日) 12:11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盡快提出。
本提案旨在將生者傳記的規定(如豁免回退不過三)拓展到最近(30天內)逝世者的資料上。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19日 (二) 16:12 (UTC)
Wikipedia talk:人物分类方法 § 提議暫時刪去人物職業分類表
中文無共識指引WP:人物分類方法底下有個中文特有的附表:人物職業分類表,我注意到長期有人持續添加WP:G11人物連結到該清單當中。既然該頁面尚無共識又缺乏維護,是否可以暫時先刪去此附表?--章安德魯留言) 2025年12月10日 (三) 19:00 (UTC)
Talk:2025年台北無差別攻擊事件 § 是否放入主嫌照片?
WP:NFCC#8,本條目有「主嫌背景」章節,儘管目前沒有傳主獨立條目,但這樣的非自由照片應可放入,歡迎討論。--Sinsyuan✍️PJTW 2025年12月26日 (五) 02:10 (UTC)
Talk:鍾柔美 § 鬼妹仔
@Tisscherry,鬼妹仔性格只是對個性的形容,此形容很常見,一般情況不至於成為別名。據來源所見,未達專門代稱。--Factrecordor留言) 2026年1月1日 (四) 02:13 (UTC)
Talk:杨振宁 § 杨振宁的英文名应当如何表述?

2025年10月22日前,条目使用“Chen-Ning Franklin Yang”的英文名。2025年10月22日后,条目改为使用“Chen Ning Yang”的英文名。
我在2025年11月16日重写条目时,发现杨振宁确有“Franklin”、“Frank”的英文名,而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校史馆《“YANG CHEN NING”错了吗?》一文,“Chen Ning Yang”是威妥玛拼音,且文章称杨博士采用当时我国通行的威妥玛式拼音拼写自己的名字,并以其作为自己英文名(杨博士英文名为Chen-Ning Franklin Yang)的一部分。最终,经综合调查,我认为“Franklin”及其简写“Frank”有可能属于杨振宁的英文中间名,也有可能属于杨振宁的Given name。于是,我便根据新华网《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heoretical Physics Asia-Pacific launched in China》的报导,将杨振宁的英文名写作“Chen Ning "Franklin" Yang”。
2026年1月9日至1月10日,“Chen Ning "Franklin" Yang”两度被他人撤除。该用户在编辑摘要中指出“游鱼君好像忘了之前自己说Chen Ning Yang是韦氏拼音,而不是英文名。故只有Franklin才是英文名才对啊?”,并将杨振宁的英文名改写成不带姓氏的“Franklin”。
为了解决这一分歧,我决定发起讨论,并向社群征求关于杨振宁英文名表述方式的共识,具体方案如下:
1.“Chen Ning (Frank) Yang”或 “Chen Ning "Frank" Yang”:这两个名称是我从朱安远的期刊文章《杨振宁的首次美国之行及国籍变迁》、史蒂文·阿德勒的追思文、美国石溪大学杨振宁理论物理研究所的官方悼文、以及杨振宁的GENI的个人信息页(由学者Yigal-Burstein维护)中,找到的表述方式。
2.“Franklin”:1月9日至1月10日两度被他人更换的名称。
3.“Chen Ning Yang”或“C.N. Yang ”:杨振宁在英文中最常见的表述,但此类表述不完全属于英文名。
4.“Franklin Yang”或“Frank Yang”:比较少见的表述方式,与杨振宁长子杨光诺的英文名“Franklin Yang”重复,不过接近纯粹的英文名。

5.“Chen-Ning Franklin Yang”或“Chen Ning "Franklin" Yang”:条目最早使用的两类写法。--水里的游鱼是沉默的留言) 2026年1月10日 (六) 07:26 (UTC)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WikiProject talk:鐵道 § 建议在台湾车站条目采用日本格式
  1. 高鐵台中站高鐵台中站 (台中捷運)新烏日車站紧密相连,形成一个L字形建筑,合并至同一个条目会有很大的好处。
  2. 高鐵左營站新左營車站更奇怪,居然可以把一个站房切开一半,放在个别条目里面写,现状极其不合理。
不过以上车站的名称都不一样,个人建议“少数服从多数”,以高铁XX站作为主条目名称,再以台铁车站名称作为重定向。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5年7月20日 (日) 08:06 (UTC)
Talk:俄羅斯入侵烏克蘭 § 俄烏戰爭更名

近期英文維基百科將en:Russian invasion of Ukraine「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移動到了en:Russo-Ukrainian war (2022–present)「俄烏戰爭 (2022年至今)」(或「俄烏戰爭(2022年至今)」?)。另外新建了en:2022 Russian invasion of Ukraine「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講述了2022年2月24日至4月8日俄方的全面入侵。可見討論記錄。理由主要是WP:COMMONNAME

中文是否應當作出調整?如果直接追隨英文,則修訂方案爲:

個人認爲中文來源似乎一般將224以後的部分稱爲戰爭,反倒是搜英文來源大多說的是224爲「戰爭升級」。因此建議用「俄烏衝突」和「俄烏戰爭」對立。

如果考慮相似的事件,

  • 中國抗日戰爭衹有一個條目,也具體講述了1931—1937年間日本的軍事行動。
  • 柬越戰爭開始時間爲越南的全面入侵,而非赤柬發動的邊境衝突。
  • 俄格戰爭開始時間爲俄羅斯的全面入侵,不過南奥塞梯是蘇聯解體遺留問題,並非如頓巴斯是分離勢力所致。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7日 (四) 03:36 (UTC)
Talk:毛泽东 § 请求社群关注PexEric移除毛泽东条目中“三年大饥荒”内容的相关争议
此前,PexEric对导言叙述存在不同看法,并因此扩写导言,加入“随后指挥红军立足陕北,结束长征。抗日战争爆发后,毛泽东主张坚决抗战,促成了西安事变和平解决。”、“1946年内战爆发后,毛泽东同朱德、周恩来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积极防御,历时一年的战斗转入战略反攻。1948年底到1949年中,解放军发动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以及渡江战役,推翻了国民党政权。”等与中共党史语调相近的细节性句子。12月21日后,PexEric部分接受了我在编辑摘要中的意见,即导言内容中不应存在“无关人物生平的党史介绍”(注:此处指人物基础生平与中共党史式介绍,但我没有说明清楚),对导言进行适当修改。但PexEric误读了我的意见,以“无关人物生平的党史介绍”为由删除条目正文中与“三年大饥荒”相关的全部内容(见Special:Diff/90770692Special:Diff/90771792Special:Diff/90777303),并在我与Happyseeu恢复内容时,复读我的意见反驳,无视了“大躍進造成大量死亡是毛的重大事蹟,絕不能說無關”、“无论如何也不应轻率移除与毛泽东生平争议最为相关的三年大饥荒内容以破坏条目的中立性质”等意见,甚至称我恢复三年大饥荒内容、对新导言提出异议的编辑行为是“恶意霸占条目输出您自己的观点”。考虑到毛泽东条目长期以来的历史问题(这点我在Talk:毛泽东#关于毛泽东条目中,大跃进内容无故消失数年的发现中已有说明),我认为毛泽东条目中“三年大饥荒”内容的移除颇具争议性,理应在全站范围内广泛讨论。希望维基百科社群乃至站外的朋友们能够关注这一问题,以促进毛泽东条目的中立化转型进程。--水里的游鱼是沉默的留言) 2025年12月21日 (日) 07:42 (UTC)
WikiProject talk:海峽兩岸 § 「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到底在写「术语」还是「地理区域」?
圖片分爲兩半,上半是一棵樹,下半是法語「arbor」。
「樹」這個概念、「arbor」這個詞,這兩者不是一個概念
首先要明确一点:「术语」和「地理区域」不是同一个东西。譬如,我們會用「樹」這個詞來表示一種植物,這種植物符合收錄標準;但是「樹」這個詞符合收錄標準嗎?至少我們現在沒有關於「樹」這個詞的條目。

現在看「中國大陸」這篇條目:「中国大陆,是一个有关中国的法律术语及地理用语」「#法律上的用法」「#地理上的用法」,所以這是在講「中國大陸」這個詞而非「中國大陸」這個地區。那麼就會有三個問題。

  • 我沒有在這篇條目的引註中看到「中國大陸」這個詞的關注度,這個詞很可能不符合收錄標準。
  • {{Country data Mainland China}}的主條目不[应该]是「中國大陸[,因为country data的主条目要么是国家地区省份城市,要么是组织联盟政党政府,不可能是一个词]
  • 給「小明來自中國大陸」加「中國大陸」内链不一定是合適的。

另外,这篇条目有不少基于一手来源的原创研究。

臺湾地区」也差不了多少。在我修订之前,写的是:

臺灣地區,又稱為臺澎金馬臺閩地區自由地區,是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中華民國政府現行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為海峽兩岸關係常用術語之一。

一個东西怎麼又是「地区」又是「術语」呢?然後条目内文也跟梦遊一樣,想到什麼写什麼。

港澳地区」和「中国内地」也是类似的情况。

为了保障《维基百科不是词典》,我认为中文维基百科有必要引入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Words as words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xt formatting#Words as words,可以用楷体或者引号,參见Talk:假借#新条目推荐讨论。相关的条目标题可能也许要移动,比如英雌移动到「英雌」;目前楷体似乎不能应用于条目标题。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2月30日 (二) 16:45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一致性決議 § 有關非編號命名的城市軌道交通鐵路綫的條目命名
通常地鐵路線條目因為WP:消歧義NC:使用全稱而存在命名爭議,像是中國大陸的地鐵,只要是非數字路線名稱(ex: XX地鐵1號線)都還是會加上地鐵名稱(ex: 北京地鐵首都機場線),我站在消歧義的角度,中國大陸的地鐵路線只要不是數字路線我傾向省略XX地鐵,但目前遇到的問題是:在北京地鐵亦庄線的移動請求,部分使用者提出維持原名稱的意見,想請教大家如何在WP:消歧義NC:使用全稱之間取得命名共識?謝謝!--Sinsyuan✍️PJTW 2026年1月8日 (四) 12:46 (UTC)
Talk:臺灣光復節 § 章節排版問題
此前討論,現在繼續檢討條目章節排版。此條目大陸當局「紀念」臺灣光復內容加入後修訂版本,主要有三類排法:一是在「歷史」(或沿革,下同)章節下分設「中華民國」(或「臺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大陸」)兩節(版本如此);二是分設「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台灣光復日」(或類似名稱)兩章節(版本如此);三是僅用「歷史」章節,其下不再細分(版本如此)。請社群確認採用何種方案為宜;可以先確定排版方式,再決定章節名稱。副知有關編者@魔琴JyipoleyWaydwaidBaomiLuoniyaLHDVesekskiyRaymon090NjzjzCwekJeffchu2014GrandCeresMatt SmithGVZpedia葉又嘉K.Y.K.Z.K.Key0121Seir1903。——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8日 (四) 14:59 (UTC)
Talk:小刀 § 刀、刀具、小刀、刀 (刀劍武器)

目前是將Knife對應到小刀,但我認為部分的Knife應該不算小刀,至少有些已經達到中等長度了,Knife應該對應到刀才對。但刀在中文維基百科是對應到刀具User:Baomi移到刀 (刀劍武器),將原標題重定向到刀具)。

教育部國語辭典修訂本對刀的定義是這樣的:

  1. 武器名。一種用來砍殺,頗具殺傷力的兵器。如:「大刀」、「寶刀」、「軍刀」、「武士刀」。
  2. 切、削、剪、刻、割、斬的工具。多以鋼鐵製成。如:「菜刀」、「鍘刀」、「剪刀」、「鐮刀」、「雕刻刀」。
  3. 古代的錢幣。外形如刀。《史記.卷三○.平準書》:「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
  4. 量詞:
    1. 計算切割次數的單位。如:「老屠戶在那塊豬肉上劃了幾刀。」
    2. 計算紙張的單位。一百張為一刀。如:「一刀稿紙」。
  5. 姓。如明代有刀幹孟。
  6. 二一四部首之一。

如果是這樣,那刀 (刀劍武器)應該是定義1,刀具應該是定義2,那Knife到底算什麼?

我會有這種疑惑是因為我在2025年台北無差別攻擊事件的維基數據頁面把武器從開山刀改成刀,結果發現維基數據的刀對應到中文維基百科是小刀,但新聞明確指出兇手用的是把「長刀」,刀可以又小又長嗎?也許可以,如30公分長的刀對一般民眾而言算長,但對武器而言算短。SingBow留言) 2026年1月15日 (四) 07:38 (UTC)

語言及語言學

Talk:聖園彌香 § 外文名稱
作為韓國遊戲,序言標記日文譯名,個人認為不符合MOS:首句外文的要求。inbox記錄日文譯名,勉強可以接受(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非中文別名)。--Nostalgiacn留言) 2025年9月10日 (三) 14:58 (UTC)
Talk:嘉绒语支 § 关于嘉绒语组诸条目的命名问题

根据Lai et al.(2020),以及赖云帆2024、章舒娅2023等中文文献,以及网络讨论(主要是知乎):

  1. 嘉绒语支应该移动到嘉绒语组
  2. 现在的嘉绒语条目应该移动到东嘉绒语组
“(r)Gyalrongic”应该翻译为“嘉绒语组”,可以参考日语维基百科ギャロン系諸言語日语ギャロン系諸言語;下属East (r)Gyalrongic和West (r)Gyalrongic,分别译作东嘉绒语组和西嘉绒语组;至于(r)Gyalrong,译作嘉绒语,一般就是指东嘉绒语组下的语言(四土、日部、茶堡、草登)。移动这些条目主要是现在的嘉绒语组诸条目的命名有点分类不清,且嘉绒语这个名字可能存在歧义。--崇朝其雨 2025年12月19日 (五) 06:45 (UTC)
WikiProject talk:海峽兩岸 § 「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到底在写「术语」还是「地理区域」?
圖片分爲兩半,上半是一棵樹,下半是法語「arbor」。
「樹」這個概念、「arbor」這個詞,這兩者不是一個概念
首先要明确一点:「术语」和「地理区域」不是同一个东西。譬如,我們會用「樹」這個詞來表示一種植物,這種植物符合收錄標準;但是「樹」這個詞符合收錄標準嗎?至少我們現在沒有關於「樹」這個詞的條目。

現在看「中國大陸」這篇條目:「中国大陆,是一个有关中国的法律术语及地理用语」「#法律上的用法」「#地理上的用法」,所以這是在講「中國大陸」這個詞而非「中國大陸」這個地區。那麼就會有三個問題。

  • 我沒有在這篇條目的引註中看到「中國大陸」這個詞的關注度,這個詞很可能不符合收錄標準。
  • {{Country data Mainland China}}的主條目不[应该]是「中國大陸[,因为country data的主条目要么是国家地区省份城市,要么是组织联盟政党政府,不可能是一个词]
  • 給「小明來自中國大陸」加「中國大陸」内链不一定是合適的。

另外,这篇条目有不少基于一手来源的原创研究。

臺湾地区」也差不了多少。在我修订之前,写的是:

臺灣地區,又稱為臺澎金馬臺閩地區自由地區,是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中華民國政府現行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為海峽兩岸關係常用術語之一。

一個东西怎麼又是「地区」又是「術语」呢?然後条目内文也跟梦遊一樣,想到什麼写什麼。

港澳地区」和「中国内地」也是类似的情况。

为了保障《维基百科不是词典》,我认为中文维基百科有必要引入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Words as words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xt formatting#Words as words,可以用楷体或者引号,參见Talk:假借#新条目推荐讨论。相关的条目标题可能也许要移动,比如英雌移动到「英雌」;目前楷体似乎不能应用于条目标题。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2月30日 (二) 16:45 (UTC)

數學、科學與科技

Talk: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 (Unicode區段) § 是否应该改标题为「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基本区」?
中文似乎没有人会用这個名字指代基本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19日 (日) 22:06 (UTC)
Talk:Microsoft Windows § 建議更名:“Microsoft Windows”→“Windows”
Microsoft Windows” → “Windows”:在中文语境下Windows几乎都是指这个操作系统,我们不会把窗户叫做Windows,没有消歧义的必要。并且日常提到Windows也不会加上Microsoft,就连微软自己也是。SoAnnoyedToName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17:56 (UTC)
Talk:饥饿 § hunger和starvation

这两個在英维是不同的条目:

  • hunger是喫的不够
  • starvation是hunger的严重形态,可以致死

但是中文都翻译为「飢饿」,參乐词网、叶敏等编《英汉常用医学词汇 修订本》(1982)。術语在线没有收。

當前hunger对应飢饿,starvation对应挨饿。「挨饿」真是术语?感觉怪怪的。术语在线和乐词网都没有「挨饿」条。

(starvation的维基数据label是「饿死」,好像也不对)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2月4日 (四) 07:17 (UTC)

媒體、藝術與建築

Template talk:藝人 § 編輯請求 2025-12-12
烦请模板编辑员协助添加以上字段,感谢。--Zxcvbnm0916留言) 2025年12月12日 (五) 13:13 (UTC)
Template talk:八度空间电视剧 § 這模板太長了
應分拆為每年一個模板。--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12月18日 (四) 12:34 (UTC)
Talk:我的世界 § 關於Minecraft在台灣的譯法

官方自身只用「Minecraft」而不翻譯,但經官方(間接)授權的各代理商則是三種都有使用。

由於多次有編者因不了解而錯誤標記,在此紀錄相關來源。--Leo768(Talk|Contributions) 2025年12月19日 (五) 10:45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共產主義國家 § 关于“共产主义国家”的命名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说,共产主义是最终的社会形态,人类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走,现在人类社会只存在已建成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主义社会也压根没有国家);不过以“共产主义国家”一词指代科学社会主义国家在英文中很常见,可能台湾那边也是?但无论如何大陆等一些中文区域是不常用“共产主义国家”这个根本不存在这个词汇的,建议至少把繁简转换中的大陆简体更改为科学社会主义国家或马列主义国家之类。~ Sheminghui.WU留言) 2025年8月23日 (六) 10:54 (UTC)
Talk:俄羅斯入侵烏克蘭 § 俄烏戰爭更名

近期英文維基百科將en:Russian invasion of Ukraine「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移動到了en:Russo-Ukrainian war (2022–present)「俄烏戰爭 (2022年至今)」(或「俄烏戰爭(2022年至今)」?)。另外新建了en:2022 Russian invasion of Ukraine「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講述了2022年2月24日至4月8日俄方的全面入侵。可見討論記錄。理由主要是WP:COMMONNAME

中文是否應當作出調整?如果直接追隨英文,則修訂方案爲:

個人認爲中文來源似乎一般將224以後的部分稱爲戰爭,反倒是搜英文來源大多說的是224爲「戰爭升級」。因此建議用「俄烏衝突」和「俄烏戰爭」對立。

如果考慮相似的事件,

  • 中國抗日戰爭衹有一個條目,也具體講述了1931—1937年間日本的軍事行動。
  • 柬越戰爭開始時間爲越南的全面入侵,而非赤柬發動的邊境衝突。
  • 俄格戰爭開始時間爲俄羅斯的全面入侵,不過南奥塞梯是蘇聯解體遺留問題,並非如頓巴斯是分離勢力所致。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27日 (四) 03:36 (UTC)
Talk:功能界別 § 「XX功能界別」條目名稱
根據各官方文件,提述功能界別時,似乎並無冠以「功能界別」後綴,如「商界(第一)功能界別」在選民登記數字立法會功能界別文件中分別提述爲「商界 [第一]」及「商界(第一)」。既然如此,是否應該將各功能界別條目名稱改爲「XX」(如無歧義)或「XX (功能界別)」(如有歧義)?--1F616EMO喵留言求助?) 2025年12月8日 (一) 03:15 (UTC)
WikiProject talk:海峽兩岸 § 「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到底在写「术语」还是「地理区域」?
圖片分爲兩半,上半是一棵樹,下半是法語「arbor」。
「樹」這個概念、「arbor」這個詞,這兩者不是一個概念
首先要明确一点:「术语」和「地理区域」不是同一个东西。譬如,我們會用「樹」這個詞來表示一種植物,這種植物符合收錄標準;但是「樹」這個詞符合收錄標準嗎?至少我們現在沒有關於「樹」這個詞的條目。

現在看「中國大陸」這篇條目:「中国大陆,是一个有关中国的法律术语及地理用语」「#法律上的用法」「#地理上的用法」,所以這是在講「中國大陸」這個詞而非「中國大陸」這個地區。那麼就會有三個問題。

  • 我沒有在這篇條目的引註中看到「中國大陸」這個詞的關注度,這個詞很可能不符合收錄標準。
  • {{Country data Mainland China}}的主條目不[应该]是「中國大陸[,因为country data的主条目要么是国家地区省份城市,要么是组织联盟政党政府,不可能是一个词]
  • 給「小明來自中國大陸」加「中國大陸」内链不一定是合適的。

另外,这篇条目有不少基于一手来源的原创研究。

臺湾地区」也差不了多少。在我修订之前,写的是:

臺灣地區,又稱為臺澎金馬臺閩地區自由地區,是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中華民國政府現行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為海峽兩岸關係常用術語之一。

一個东西怎麼又是「地区」又是「術语」呢?然後条目内文也跟梦遊一樣,想到什麼写什麼。

港澳地区」和「中国内地」也是类似的情况。

为了保障《维基百科不是词典》,我认为中文维基百科有必要引入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Words as words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xt formatting#Words as words,可以用楷体或者引号,參见Talk:假借#新条目推荐讨论。相关的条目标题可能也许要移动,比如英雌移动到「英雌」;目前楷体似乎不能应用于条目标题。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2月30日 (二) 16:45 (UTC)

宗教與哲學

Talk:起源謬誤 § 本頁面的舉例,存在嚴重問題。

不想一個邏輯學條目的頁面,居然帶有那麼多私貨。

邏輯教材應盡量選用中性、清楚、且容易理解的例子,避免政治、文化、性別爭議。

將焦點限定在邏輯結構上,不暗帶風向。--Bluewhalie留言) 2025年10月31日 (五) 20:10 (UTC)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WikiProject talk:足球 § 足球俱乐部条目“著名球员”章节是否涉嫌原创总结

如题,发现许多足球俱乐部条目均包含“著名球员”章节(如曼徹斯特聯足球俱樂部#往昔著名球員尤文图斯足球俱乐部#著名球员巴黎圣日耳曼足球俱乐部#著名球員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著名球員),收录标准为“只记录联赛及欧洲赛出场数多于50/100”等。个人认为此章节不应存在,原因有下:

1.“著名”与否根据出场数界定不妥,比如2025年8月加入洛杉磯足球會孙兴慜未出场50场,但已当选经球迷投票的本赛季德转官方美职联2025MVP,根据奖项类型来说显然属于“著名球员”;

2.阅读了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语种的相关GAFA,大多数未发现包含“著名球员”或类似章节,可合理推测这些社群中倾向于无此章节;

3.列举“著名球员”与射手榜或历任主教练不同,不具备按进球数或任职年份的排列规律,且收录标准不具备客观性(为何为50/100,其他数字是否也可以?)

综上,欢迎社群对此讨论,看能否得出统一去掉这类章节的共识。--东风留言) 2025年12月20日 (六) 06:26 (UTC)
Talk:出租車 § 所有变体改为「的士」
根据WP:COMMONNAME。「的士」这个词是taxi在中文圈的普遍正式称呼,并非地域性词汇。《命名常规》§先到先得的前提是「各地用词习惯不尽相同,命名时有冲突」、「条目主题[……]在中文圈各地用词不一」,这里根本不符合。字词转换是用来解决「看不懂其他地区的地区词」的问题的,不是拿来把COMMONNAME大卸「六」块一个区域一个区域找常用名的。当前版本完全是滥用字词转换系统。参见Talk:2024年韓國戒嚴/存档1#c-自由雨日-20241208065300-Sanmosa-20241208064100。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2月30日 (二) 20:24 (UTC)
Talk:公共汽車 § 「公共汽車」條目與「巴士」條目的重組
有鑒於TRoG1141109於本日自英文維基百科重譯「巴士」條目,「公共汽車」條目與「巴士」條目已存在不可避免的重組必要,因此開展此討論以便商討重組事宜。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9日 (五) 04:51 (UTC)
Talk:小刀 § 刀、刀具、小刀、刀 (刀劍武器)

目前是將Knife對應到小刀,但我認為部分的Knife應該不算小刀,至少有些已經達到中等長度了,Knife應該對應到刀才對。但刀在中文維基百科是對應到刀具User:Baomi移到刀 (刀劍武器),將原標題重定向到刀具)。

教育部國語辭典修訂本對刀的定義是這樣的:

  1. 武器名。一種用來砍殺,頗具殺傷力的兵器。如:「大刀」、「寶刀」、「軍刀」、「武士刀」。
  2. 切、削、剪、刻、割、斬的工具。多以鋼鐵製成。如:「菜刀」、「鍘刀」、「剪刀」、「鐮刀」、「雕刻刀」。
  3. 古代的錢幣。外形如刀。《史記.卷三○.平準書》:「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
  4. 量詞:
    1. 計算切割次數的單位。如:「老屠戶在那塊豬肉上劃了幾刀。」
    2. 計算紙張的單位。一百張為一刀。如:「一刀稿紙」。
  5. 姓。如明代有刀幹孟。
  6. 二一四部首之一。

如果是這樣,那刀 (刀劍武器)應該是定義1,刀具應該是定義2,那Knife到底算什麼?

我會有這種疑惑是因為我在2025年台北無差別攻擊事件的維基數據頁面把武器從開山刀改成刀,結果發現維基數據的刀對應到中文維基百科是小刀,但新聞明確指出兇手用的是把「長刀」,刀可以又小又長嗎?也許可以,如30公分長的刀對一般民眾而言算長,但對武器而言算短。SingBow留言) 2026年1月15日 (四) 07:38 (UTC)

小行星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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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行星列表均采用子页面的形式,在此提议将形如“小行星列表/x-x”改为“小行星列表:x-x”

然而这可能也不合适,也可以改为形如“小行星列表:x-x”、“小行星列表 x-x”、“小行星列表x-x”、“小行星列表-x-x”、“小行星列表——x-x”的形式

在此征集意见--Luoniya留言2025年11月30日 (日) 06:18 (UTC)回复

其實可以考慮用消歧義後綴,但社群有看法認為這不符合消歧義使用初衷而反對。@自由雨日這你的局(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30日 (日) 08:08 (UTC)回复
如果采用消歧义的话可能确实违背了其消歧的初衷,毕竟这个只不过是列表因长度拆成了不同部分。
不过如果用消歧义的话,就不用琢磨到底用上述哪个标点符号了。--Luoniya留言2025年12月1日 (一) 13:27 (UTC)回复
顺带一提,这应当涉及Category:小行星列表 (依編號)内的全部共4957个页面--Luoniya留言2025年12月1日 (一) 13:29 (UTC)回复
通知小行星列表的主要创建者@Yinweichen--Luoniya留言2025年12月2日 (二) 06:46 (UTC)回复
不反对以“小行星列表”作为同名不同义的消歧义触发条件,用消歧义的方式来命名,当然最好像其他有说明如何使用半角括号的命名常规那样(化学、音乐、钱币学),建立一个“理由”和规范。——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5年12月16日 (二) 07:39 (UTC)回复
其实中文维基百科子页面是个论述,不如在这里顺便明确一下,因列表长度而被迫开的子页面是允许的,或许是个最简单的办法--Luoniya留言2025年12月16日 (二) 09:01 (UTC)回复
当然这种想法太过激进,这样的话一堆列表都可以改为子页面--Luoniya留言2025年12月16日 (二) 09:09 (UTC)回复

電視劇分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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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WikiProject_talk:電視#電視劇的相關概念wikidata:User_talk:ItsLiana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處理動畫術語列表是順便梳理一下部分分類和條目,發現有些突兀和重疊的內容,溯源發現電視劇Category:电视剧本身就有問題。我也一度迷糊相關概念,作出一些錯誤的判斷,為此我重寫了電視劇和新建電視系列劇季播劇以幫助釐清相關概念。

目前存在一些混淆和錯配其他語言維基的情況。如Category:TV series對應Category:電視劇,Category:Television drama對應Category:電視劇情英維的「TV series」不應該翻譯作「電視劇」,雖然「TV series」絕大多數是電視劇,但是也包括「電視真人秀」等內容,如遊戲節目《en: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和《en:De Mol (TV series)》也是使用en:Category:1998 television series debuts

電視劇英文應對應Television Drama,在條目我引用的1993年在《世界电影》翻譯《电视剧导论:类型与媒介》(《Television drama : an introduction》)第一章就是如此,基本排除所有干擾因素。中文譯本的影子圖書館

附上英維的電視相關分類,以協助理解。

電視相關分類各時期
各時期 各國 系列 季播 分集 電視電影
各年 各國各年 各年各國 系列開播 • 系列停播[2] 各年季播 各國各年季播 各年分集 各國各年分集 各年電視電影
各年代 各國各年代 各年代各國 各年代系列 各國各年代系列 各年代各國系列 各年代系列開播 • 各年代系列停播[2] 各年代季播 各國各年代季播 各年代分集 各國各年代分集 各年代電視電影
各世紀 各國各世紀 各世紀各國 各世紀系列 各國各世紀系列 各世紀各國系列 各世紀系列開播 • 各世紀系列停播[2] 各世紀季播 各國各世紀季播 各世紀分集 各國各世紀分集 各世紀電視電影

--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0日 (六) 09:07 (UTC)回复

如果有其他譯名,歡迎給出參考,目前中維的譯名很混亂。為避免來源受到中維內容污染(「一个维基百科词条,能影响数百篇学术论文」),請盡量給出早期來源,最好是學術方面的來源。--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0日 (六) 09:25 (UTC)回复
大致同意。有一個疑惑之處,據劇集,系列劇和連續劇不同,他們的英文應該是什麼?--Factrecordor留言2025年12月20日 (六) 11:56 (UTC)回复
「電視連續劇」英維是合併到「連續劇 (電視及廣播)英语Serial (radio and television)」(Serial),因為「連續劇」(Serial)這個概念在廣播劇時代就有了。劇集我之前沒特意找,目前找到的資料顯示「系列劇」和「劇集」都是Series的譯名,如1986年台灣的《電視傳播》就有寫明「劇集」(Series)([1]/截圖備份)。有可能涉及地區詞,不過我也看到台灣2002年的《影視藝術欣賞》也是使用「電視系列劇」的說法,([2])。香港的獎項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最佳劇集,劇集對應「Drama」,加上現在剧集條目中內容,我不清楚是維基百科的內容影響了「劇集」這個概念,還是這個概念在近代傳播過程中泛化為「電視劇」(Television drama),如果作為分類和術語,避免使用「劇集」比較好。
《电视剧导论:类型与媒介》有提到系列劇和連續劇(Series and Serial一起作為獨立章節),我上面給了英文原版和中譯的影子圖書館連結,你可以自行查看,條目中我也有用到相關解釋。關於電視系列劇和電視連續劇的差異,自1970年代開始,美國電視台探索出結合系列劇和連續劇的「連續性系列劇」是商業最優解後,之後新劇的內容上,已經沒有差別。當前只在電視文藝、電視批評等學科上會提到兩者在早期存在差異。個別地區的特殊情況如中國大陸,也請讀條目內容。--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0日 (六) 14:43 (UTC)回复
我看了香港的政府文件的中英文版本提到「劇集」,相關說法在2012年版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節目標準》已經使用。2004年版該條例未提及「劇集」,只有「戲劇」,2006年版才提及「劇集」。看起來,「劇集」就是在2004年左右開始在香港成為主流說法。「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最佳劇集」2005年改名「最佳劇集」時間上也符合。
「戲劇」包括劇集、連續劇、動畫片、實況戲劇、舞台劇及電視電影,而「影片」則包括供戲院放映或發行而製作的電影。(‘dramas’ include drama series and serials, animated dramas,docudramas, plays, and telemovies; and ‘feature films’ include films produced for theatrical release or distribution purpose.)——《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節目標準》34頁(英文版37頁)--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8日 (日) 04:42 (UTC)回复
Category:TV series如果改成「Category:電視系列節目」[3]呢?這樣也有對應到子分類:
——LIEBHART 💬 2025年12月23日 (二) 14:33 (UTC)回复
可以的,沒意見。--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3日 (二) 14:45 (UTC)回复
分類我接觸不多,可能近期建比較多電視劇相關的條目所以被通知?中文分類目前很亂沒錯,確實有必要進行一次整理,只要翻譯是正確的,且能與外語條目正確對應,我支持。另外提一下上面講的各年電視節目的問題,我認為用一個"開播"是要明確語境,英文條目也有用"debuts"(首次亮相的意思)這個詞,目前的翻譯才是正確的。風鳴留言2025年12月23日 (二) 15:52 (UTC)回复
Category:Television series debuts by year包含了所有類型的電視節目,用「各年開播/停播的電視節目」會更適合!——LIEBHART 💬 2025年12月24日 (三) 05:04 (UTC)回复
我還發現一個孤兒分類Category:各年电视作品,也許這個更對應「Category:各年電視節目」。Category:Television series debuts by year另建「Category:各年開播電視系列節目」也許更準確。--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4日 (三) 10:50 (UTC)回复
同意。那像這種「Category:1999年電視節目」還要保留嗎?看起來可以合併到「Category:1999年開播的電視系列節目」。如果有不是電視系列節目的,再另外開適當的分類。——LIEBHART 💬 2025年12月25日 (四) 10:22 (UTC)回复
按慣常做法是先到先得,應該保留2023年創建的「Category:1999年電視節目」(後面改名另說),「Category:1999年開播的電視劇」重定向。
不過理論上「Category:各年電視節目」更對標「Category:各年电视作品」,「Category:1999年電視節目」可以作為更上一級的容器分類,以容納「1999年真人秀系列節目」、「1999年電視系列劇」、「1999年旅遊系列節目」,目前英維還沒有分得那麼細,各時期節目大多以十年為單位(XXXX年代),還沒具體到年。中維相關條目又不多,也就是電視劇最多,這樣分類之內就只有「1999年電視系列劇」,會顯得很雞肋(WP:OVERLAPCAT)。--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5日 (四) 11:42 (UTC)回复
等等,旅遊節目、真人秀節目、綜藝節目、遊戲節目不也是電視系列節目嗎?(參考Category:1999 American television series debuts,非電視系列節目可以放在上一級分類Category:1999 in American television)——LIEBHART 💬 2025年12月25日 (四) 18:41 (UTC)回复
假設我建了「Category:2014年開播的台灣電視系列節目」就可以把Category:2014年台灣綜藝節目Category:2014年台灣電視劇集Category:2014年台湾电视节目全部合併成一個分類。——LIEBHART 💬 2025年12月25日 (四) 18:54 (UTC)回复
第一段我是說替代Television series debuts by year作用分類,按照先來後到的做法,就應該用2023年創建的Category:各年電視節目及下面分類,後面可以改名為「各年開播電視系列節目」。Category:各年開播電視劇及下面分類應該重定向到Category:各年電視節目及下面分類。
我認同你將「Category:2014年台灣綜藝節目、Category:2014年台灣電視劇集、Category:2014年台湾电视节目全部合併成一個分類」的做法,因為這些分類明顯是過度分類(WP:OVERLAPCAT)。
我第二段的意思是,如果同時保留Category:各年電視節目Category:各年開播電視劇,「各年開播電視劇」及下面分類如你所說改名對應Category:Television series debuts by year。「各年電視節目」及下面分類改名對應Television works by year(Category:各年电视作品),Category:2017年电视作品這些分類很雞肋,也屬於過度分類(WP:OVERLAPCAT)。
Category:各年電視節目Category:各年開播電視劇也就只能保留一個用於替代Television series debuts by year作用了。--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6日 (五) 03:43 (UTC)回复
瞭解,series這邊我沒有其他問題了。——LIEBHART 💬 2025年12月26日 (五) 12:10 (UTC)回复
主要是有分類一致性要求,上一級的分類是翻譯作「面世」Category:各年面世的各類事物Category:各年面世。但是也可以根據中文習慣用語,在電視節目範疇達成另一個「一致性」,「debuts」使用「開播」也未嘗不可。有共識就行。--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4日 (三) 10:17 (UTC)回复
大致認同閣下所説概念,但是部分中英文對譯並不準確、部分分類名稱有待商榷:
  1. 英文的「Category:Television seasons」包含兩種中文含義:一、電視行業製播周期——製播季,例如Category:2025年美國電視季度;二、季播電視節目的(一或多)季,例如Category:2025年美國電視季度下的怪奇物語 (第五季);若將Category:Television seasons分類對應的中文改為「Category:季播電視節目」,不僅偏離兩種含義,而又增生額外的含義——季播的電視節目,使人將如「怪奇物語」納入其中。
  2. 「系列節目」較有歧義——一般被理解爲有前作或續作的一系列節目而非多集的電視節目,令人徒增誤解,故不適宜對應「TV series」,「TV series」比較精準的翻譯或許是「多集的電視節目」,但此概念在中文世界並不常見。在中文維基百科或許無需存在對應「TV series」的分類,代之以「常態節目」/「特備節目」二分即可。甚或將「常態節目」連至「TV series」,皆因分類無需準確對應。
  3. 「電視系列劇」與並立的「電視連續劇」、電視多集「獨立單元劇」都可屬於「TV drama series」,故將「Category:Drama television series」分類中文改為「Category:電視系列劇」,或將「電視系列劇」英文列爲「TV drama series」、條目連至Q1366112,都相差甚遠。
    • (題外話:部分參考資料達到上限而無法取閱,建議在合理使用範圍內摘錄完整語句。其中徐鉅昌的《電視傳播》第256頁:「3 劇集( Series ) :或稱單元劇集、連續劇集。」可見若盡信某些書刊英文括注,則此三概念英文皆爲「Series」;部分中文書或許有為英文括注而增添英文括注,或不準確)
除概念外,亦不得不注意中文維基百科及中國大陸傳媒長期錯譯有關獎項的現實。黄金时段艾美奖、金球獎等喜劇類、正劇類各獎都不限制連續劇/系列劇/獨立單元劇:例如《反恐危機》是典型的連續劇,1950年代不少獲獎劇集都是獨立單元劇。將相關獎項譯爲「電視系列劇」有誤,近年中國大陸傳媒也逐漸摒棄此種錯譯,故應在中文維基百科跟進修正。而且事實上,中文維基百科目前大多數「电视系列剧」、「電視系列劇」都存在於相關獎項名稱中,更應全面修正。在修正完成之前,「電視系列劇」應視爲「獎項名稱的一部分」之中國大陸地區詞,在中國大陸以外五地以公共轉換組轉換爲「電視影集」/「電視劇集」。--— Gohan 2026年1月13日 (二) 09:11 (UTC)回复
「季播電視節目」的確會將主條目也包括在內,語意上存在模糊的地方。下文的討論,有給出學界的說法「播出季」、「映季」,用其一如何。中維現在「電視季度」,論文上看不到這個說法,我用北京大学CCL现代汉语语料库,看到語料都是來自中維,這個說法可以說是WP:原創譯名
系列不局限於連續的作品,檔案學上也可以指同「類型、經歷時期或主題性質」的集合([7]),「TV series」理解成「多集的電視節目」也是可以的。你舉例的「特備節目」,其實也是一個術語,也有對應分類Category:电视特别节目
我重寫的電視劇有章節「電視劇類型」,提到各地學界和業界對電視劇類型的劃分,並沒有統一的說法,也沒有一套完全科學,符合邏輯的劃分方式。有根據題材,或者是內容,又或者是敘事角度等標準劃分類型。電視連續劇、電視系列劇、獨立單元劇都是敘事形式不同的類型。在我看的《电视剧艺术类型论》等書,之間還是有差異的,意思上重疊也是正常的,因為學界本身就沒有統一說法。英文圈如此,中文圈也是如此。「TV drama series」雖然三針都能用,但是現在三者都有條目,電視系列劇電視連續劇英语Serial (radio and television)独立单元剧(anthology series),我們應該以更準確的字眼去描述和區分三者。
電視系列劇這個概念,我看最新的中國大陸相關專業教材還是特別寫出來,與電視連續劇作區分。有個類似「系列電視劇」的在台灣那邊認為是地區用語([8]),指「同一主題的一系列電視劇」。地區詞方面,「劇集」在中國大陸也有不少使用(电视剧集管理(2010)),也許是文化交流,或者中維影響。另外中國大陸那邊還有「電視劇/集數」這種斷句([9]),指電視劇的總集數,未必合適強制轉換。--Nostalgiacn留言2026年1月13日 (二) 10:35 (UTC)回复
  • 只要不是「季播電視節目」,「播出季」、「映季」、「编播季」均可。
  • 「TV series」對應的比較準確有「多集的電視節目」或「非特別(備)節目」,對應的比較不太準確而更像中文表達的有「常態(規)節目」或「常態(規)或季播節目」(部分人或許認爲季播節目不是常態(規)節目),均不反對。
  • 正因爲三者都屬於「TV drama series」,「TV drama series」不應在條目首句授予「電視系列劇」;沒有準確英文,不寫即可。
  • zh:电视系列剧;zh-hant:電視系列劇;zh-tw:電視影集;zh-hk:電視劇集;}--{-|電視劇集不會導致「電視劇集數」、「電視劇集」或「劇集」被轉換,皆因}--{-|電視劇集會令電視劇集從互相轉換規則中去除而僅保留=>zh-hk/mo:電視劇集的單向轉換效果;由於已填「zh-hk」、「zh-tw」,「zh-hant」在其中也僅僅相當於「zh」。我所設的轉換規則不會替換任何「劇集」。
--— Gohan 2026年1月15日 (四) 08:26 (UTC)回复

@FactrecordorItsLiana風鳴上文,提到「「系列劇」和「劇集」都是Series的譯名」,加上列出的資料,這能否判斷這屬於中國大陸和港台的用詞差異(地區詞),雖然香港地區有點混淆Series和Drama的概念,但是主體理解成Series也是可以的。--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8日 (日) 05:08 (UTC)回复

是的,台灣人說影集或劇集比較多,很少用系列劇表示series。查系列劇也是簡中的來源居多。——LIEBHART 💬 2025年12月28日 (日) 06:24 (UTC)回复
主要是「劇集」的條目有提到「系列劇」,描述讓人難以理解之間的關係,而且條目裡面沒有來源,讓人迷糊。--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8日 (日) 06:47 (UTC)回复
「劇集」目前在中維的用法很奇怪。有條目當作series用,如翡翠台電視劇集列表 (2020年代)2025年韓國劇集列表,也有條目當作episode用,如SPY×FAMILY間諜家家酒劇集列表新世纪福音战士剧集列表。我認為對這類條目建立WP:命名一致性決議非常有必要。--Nebulatria 2025年12月29日 (一) 12:12 (UTC)回复
請循其本,如果有其他譯名,歡迎給出參考,目前中維的譯名很混亂,請盡量給出早期來源,最好是學術方面的來源
中維的使用情況基本不具有參考價值。畢竟連相關概念的條目,在我修改前,裡面根本沒有一個來源。--Nostalgiacn留言2025年12月29日 (一) 13:18 (UTC)回复
episode翻譯成劇集明顯是錯誤的...這個應該要考慮移動了。中文世界對Series和Drama並沒有明確的區分,個人認為,可以統一都翻成影集(或劇集)然後增加地區轉換轉換成各地的翻譯。風鳴留言2025年12月30日 (二) 05:44 (UTC)回复
我記得以前我也發起過討論,處理過一些,應該稱為分集。--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1月1日 (四) 03:10 (UTC)回复
臺灣會説「更新集數」,香港則説「最新劇集 * 上架」。故「集數列表」或「劇集列表」皆實用。(上網不多的香港人或許詫異「集數列表」爲何沒有計數)--— Gohan 2026年1月13日 (二) 09:12 (UTC)回复
會不會是「最新劇/集」的斷句,所以理解為list of episodes。我看到「最新劇集」,理解是最新上架的電視劇(series)。未免歧義,應當統一用無歧義的說法作為標題名,再用地區用語作轉換。--Nostalgiacn留言2026年1月13日 (二) 10:43 (UTC)回复
若的確以「最新劇/集」斷句,則應有「最新劇」獨立存在,事實上從未見過,故非如此斷句。「最新劇集」並非只在開播前後出現,而在播出期間都有此説,故可指最新一或多集。無論「劇集」或「集數」都有歧義或令人不解,「分集列表」或許可行,但是現實中只見「第◯周集數」、「第◯周劇集」,而不存在「第◯周分集」之説,故「分集」無法完全取代。--— Gohan 2026年1月15日 (四) 08:28 (UTC)回复
Category:Television seasons是不是應該稱為Category:電視分季。——LIEBHART 💬 2026年1月2日 (五) 07:58 (UTC)回复
在電視的season中文概念就是季播,電視節目就是季播節目,電視劇就是季播劇。英維Television seasons上一級分類只有Television shows(電視節目),這沒有什麼好說的。如果有地區詞,請給來源,不要WP:原創譯名。--Nostalgiacn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08:31 (UTC)回复
如果照你說的改成Category:季播電視節目,那Category:Television seasons by series、Category:Stranger Things seasons該怎麼翻譯呢?順帶一提,Season Broadcast Television Program似乎更能對應「季播電視節目」[10][11]。——LIEBHART 💬 2026年1月3日 (六) 08:14 (UTC)回复
你給出的知網連結,我這邊看不到,只看到註冊頁面(1)。可以這樣翻譯:Category:Television seasons by series(各系列季播電視節目,Category:Stranger Things seasons(怪奇物语映季/怪奇物语编播季。
season可以翻譯作季,如第一季,但是和作品名連著時,一般不會這樣翻譯,都是《怪奇物语 第一季》。季播劇裡面已經提到「映季」這個概念。"播出季"的"季"(season),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自然"季",而是指"播出季节",是指电视播出机构按照观众的收视作息和收视习惯,以及收视波动而划分的电视播映季节[12])。TV season作為術語時,也可以翻譯作「编播季」([13][14])。電視的「季」本來就是指播出安排的制度,除去「播出」的描述,「季」就會變成一個更籠統的概念了,我們只能更抽象去討論這個概念了。
Television seasons作為對作品條目的分類,「季播電視節目」是更準確的描述其用途的說法。--Nostalgiacn留言2026年1月3日 (六) 14:16 (UTC)回复
我以前也見過有條目標題用上「迷你劇」一詞,譯自英文的miniseries,例如捍衛雅各 (迷你劇)中美國 (迷你劇)。但我個人覺得中維沒必要沿用跟英維一樣的分類。迷你劇、季播劇,本質上也都是劇集,統一用一個分類就好了。—👑孤山王子📜 2026年1月8日 (四) 15:59 (UTC)回复
請給出方案,最好如上面的表格形式。以中維經常翻譯英維條目的情況,連帶將分類也翻譯過來,甚至是不假思索的,例如Abuse分類,中維翻譯作Category:虐待,然後就有人跟著英維將Category:濫用司法制度(Abuse of the legal system)加到「Category:虐待」之下([15])。(最近我已經拆分了相關內容,包括主條目)
請循其本,一開頭我就提到Television series debuts by year某位編者因為英維的分類,硬生生多建了一組分類出來。中維獨立一套分類可以,但是需要清晰、可行方案,涵蓋到所有的相關條目,同時有明確指引頁面,足夠的執行力以確保不會造成混亂。
提出意見很容易,但是提出可以執行的方案才是最難的。--Nostalgiacn留言2026年1月10日 (六) 02:50 (UTC)回复

参考資料

擬整合大部分特定語言姓名標示模板至Family name hat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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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擬整合大部分特定語言姓名標示模板至{{Family name hatnote}},具體範圍如下:{{Indian patronymic}}、{{Indonesian name}}、{{Philippine name}}、{{冰岛语姓名}}、{{加泰罗尼亚语姓名}}、{{泰语姓名}}、{{满族姓名}}、{{缅甸人名}}、{{葡萄牙语姓名}}、{{西班牙语姓名}}與{{马来语姓名}}。上述模板的機能已由{{Family name explanation}}兼容,並已套用{{Family name hatnote}}的格式。{{British barrelled name}}與{{Eastern name order}}不在擬整合的範圍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3日 (二) 13:25 (UTC)回复

同下,這倆討論似乎是技術問題?--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5年12月25日 (四) 16:10 (UTC)回复
@1F616EMO感覺不太像技術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7日 (六) 08:51 (UTC)回复
可。--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5年12月27日 (六) 09:08 (UTC)回复
Template:Family name explanation#支持的语言可否填入中文?若無法填入中文,恐怕較難適應。若此處可以填入對應中文名稱或簡寫,支持本案。--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5年12月27日 (六) 09:09 (UTC)回复
@1F616EMO理論上是可以填寫中文的,但lang參數只在有特別設置的情況下才會顯示特定語言/地域名稱適用的內容,而非單純的語言參數,要顯示特定語言/地域名稱適用的內容的話則只能填寫英文。無法理解「若無法填入中文,恐怕較難適應」原因為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8日 (日) 00:41 (UTC)回复
抱歉,是我多慮了,若文檔寫的好就沒有問題。此異議可不影響公示。--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5年12月28日 (日) 02:10 (UTC)回复
(+)支持全部整合,降低維護成本。(之前沒看到這裏的討論,{{加泰羅尼亞語姓名}}我已經手動清理了)--Nebulatria 2025年12月28日 (日) 02:35 (UTC)回复
如果整合模板是指條目原始碼只使用{{Family name hatnote}},那麼既然現在這些模板中已經改爲直接使用該模板,更改條目原始碼使用的模板似乎沒有好處?——留言 2025年12月29日 (一) 11:50 (UTC)回复
降低維護成本,一個模板夠用的情況下沒有必要維護10個模板。且套用後的模板只節省了一個參數,並沒有建立封裝模板的必要。--Nebulatria 2025年12月29日 (一) 12:07 (UTC)回复
其實還是有些好處的,比如模板整合後,格式統一可以直接在{{Family name explanation}}一處完成,而且本來只能用在特定語言姓名標示模板的內容現在也能用在{{Family name footnote}},為不想用hatnote的用戶提供了合理的替代選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29日 (一) 14:12 (UTC)回复
公示決議7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2月30日 (二) 03:20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LTA参与编辑的约翰 (英格兰)版本有何问题,希望探讨。

[编辑]

所涉及的编辑版本:[16]

窃以为即使LTA在日常的言论和交流上存在黑历史,也不代表其此次编辑涉及的史实存在问题。原本我也不可能优先相信一个被封杀的人,但是他已经把相关的pdf和txt都给我了,如需,我也可以提供给各位。如果我是被蒙蔽了,其实LTA编辑的版本存在诸如在史实方面半真半假等问题,也希望告知。 ——认为欺凌公主者不配称骑士的海恩里希留言2025年12月31日 (三) 15:07 (UTC)回复

我對照下來的確沒啥問題,其在「個人生活」一節新增的能佐證國王統治末期可能存在通姦行為的最顯著證據,是1204年聖誕節罰金卷宗中涉及休·德·內維爾之妻瓊·德·康希爾(Joan de Cornhill)的記載。該記載稱,內維爾的妻子願向國王獻上200隻母雞,以求能與丈夫休共度一夜。也有文獻佐證--Waylon1104留言2025年12月31日 (三) 15:36 (UTC)回复
另,我发现该版本引用Norgate论证“被囚禁的布列塔尼埃莉诺应该是英格兰女王”有问题,页码超出了原文总数,经过和LTA确认,出处应为Painter,并且我自己翻pdf得到了验证。——认为欺凌公主者不配称骑士的海恩里希留言2025年12月31日 (三) 16:10 (UTC)回复
他寫的內容,是enwiki現在FA的版本噢?這樣的內容放進要選FA的條目內的用意在哪裡?要嘛你們可以自己翻譯,自己篩選要給讀者看的內容,我認為憑各位的實力寫得都比他好。--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2月31日 (三) 16:42 (UTC)回复
我認為若條目本身無大謬誤可以讓他過,畢竟他又沒要求評中維這邊的FA。然而若社群有規定,那就尊重社群規定,我也沒意見。(這年頭還肯從英維翻譯長篇歷史條目的人已經很少了)--Waylon1104留言2025年12月31日 (三) 17:02 (UTC)回复
WP:RBI。他多想評選FA啊。--提斯切里留言2025年12月31日 (三) 18:25 (UTC)回复
据我所知他编辑以前我的版本才是接近纯机翻的,英文那边我加入“1214年约翰反攻大陆时带上了布列塔尼的埃莉诺”还被回退了。我现在关心的是他编辑的版本是否比编辑前更好,至于能不能选FA在其次,不在我考虑。——认为欺凌公主者不配称骑士的海恩里希留言2025年12月31日 (三) 18:29 (UTC)回复
無論他寫了甚麼,首先是他要自己申請解封,而不是到處找人幫他編輯。這個事開了頭,往後就會持續發生。--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1日 (四) 04:55 (UTC)回复
也就是目前为止,并不足以证明“他编辑的版本有问题”?怎么整个版本都被删除了,后来的人如何参与讨论?并不是每个路过的人都能看出其和[17]是同个版本的,到时候再有人把我现在引的这个版本又删了怎么办?——认为欺凌公主者不配称骑士的海恩里希留言2026年1月1日 (四) 14:13 (UTC)回复
我支持你。LTA每筆編輯預設為可疑,無可厚非。但像這編輯有其他熟悉用戶驗證背書,實不應流於形式盲目否定。社群對誠信有問題的用戶給予改過自新機會也有先例,何以不放過某筆沒問題的編輯?--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04:09 (UTC)回复
WP:MJ,不要成為其他人的真人傀儡。各位要賭上自己的社群信任度幫他背書是吧。往後他的編輯有任何問題就找你諸位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04:26 (UTC)回复
我只主張每次逐一判斷,我們沒有義務回應LTA,但只要有熟悉該題材用戶願意花時間跟進及總結其所見,那是他們的事,不該阻止。不應因一筆好的編輯輕信LTA,但也不應抹殺每一筆編輯。還有,"即使LTA在日常的言論和交流上存在黑歷史",他成為LTA的原因到底是甚麼?--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05:27 (UTC)回复
這就是他的目的,他不用解封,只要社區裡有聽他指示編輯的人就可以了,有一就有二,這次他目的達成了,往後就是找你們,你們是在昭告社區以後你們就是他的真人傀儡。你們幹嘛要用他的編輯?是史詩級大作非用不可?他這段時間的破壞都是這樣,請注意WP:POINT,認同LTA的言論等於是在打擊這段時間執行WP:RBI的反破壞使用者們,他不循正常管道解封,他的編輯無論正不正確,他要用自己的帳號為自己的編輯做出背書。--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06:00 (UTC)回复
如果我做了,说明我认可他这个版本,我当然负责。退再多步讲就算以最坏的情况,他的每一个版本都需要经过我同意才能实现,如果我很忙,一年没空,他的版本就一年上不来,十年没空就十年。——认为欺凌公主者不配称骑士的海恩里希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0:06 (UTC)回复
我不太认同此观点,如果某条内容真实经过一般维基人核对与背书,该内容并无与LTA连坐抹除的道理(即“他的编辑无论正不正确”),RBI绝不是记录抹煞,那反而是条目所有权,声称此举合理是在强迫他人认同(陶片放逐)、成为“真人傀儡”。是否有人愿意核对、付出精力,以及其他人是否要认可,倒是另一回事,例如我不反对对可疑内容做最严格的审查而非信任放行。--YFdyh000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3:18 (UTC)回复
如果能的話麻煩閣下勸說他進行解封申請,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向社群致歉和保證,否則他提出的這些訴求顯然不可能在實務操作中得到解決。--🎋🎍 2026年1月2日 (五) 11:57 (UTC)回复
我可以代为转达,但目前我在乎的是本条目该如何修订,修订的版本是改善还是破坏。他的账号是否解封,该条目是否申请FA或其他,不在我的考虑。就目前来看,该版本唯一的问题是出自一个被封杀的用户之手?——认为欺凌公主者不配称骑士的海恩里希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3:23 (UTC)回复
XTX的哪個編輯不是要名聲?他目前的每個改造編輯,都是要想選DYK,想選FA,他甚至還希望WP:MJ方針指引能因他而改變,也就是不管他用什麼新帳號來,都不要回退他,都讓他評選,讓他大改造,社區若認為合理,那麽現在就是提出XTX條款修改。同理,通過後其他的LTA也能因此而得到此豁免,因為很多時候,他們只是LTA,新增了甚麼條目,也只能封帳號結束這回合,是吧?--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4:21 (UTC)回复
你口中的LTA XTX主張,我看HenryXVII和其他人都沒有支持的意思,HenryXVII表明目前只關心個別條目的編寫,可以做到主動權完全在他手,他有興緻把關就把關,也可以隨心選擇不管,不解你何以說到支持個別編輯,就會同時支持LTA的其他要求,會被LTA牽着鼻子走。我反覺得在這情況,把事情逼到只有LTA立即認錯求解封一途,可能操之過急,反而變成壞事。HenryXVII表明自己只關心個別條目的編寫,若立即談LTA解封,會逼使HenryXVII等人參與人格判斷,就算他們拒不參與,他們對LTA個別編輯主意的認同也會納入其中,反而失去那種主動權及更耐心觀察LTA為人是否有所改變的時間,這樣就真的可能墮入圈套,HenryXVII及純粹支持此次編輯的用戶到時縱使不需對是否解封負責,也會產生一定的心理壓力或感到尷尬。若LTA真的存心設局,以一些好的編輯主意作餌,相信不會太有耐性,到他原形畢露,只留下那些經過驗證的編輯,對維基百科也無害。--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6年1月3日 (六) 02:41 (UTC)回复
你说那么多我认为你还有必要去看WP:MEAT。如果你还是想成为真人傀儡的话,那我只能无奈把你举报到傀儡调查--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3日 (六) 02:48 (UTC)回复
我只想說,他又整了一輪活[18]。—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3日 (六) 04:33 (UTC)回复
💀--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3日 (六) 04:41 (UTC)回复
我认可提斯切里说的有一就有二,XTX的这个编辑并不是仅仅只是一次编辑--舍既成,逐未竟留言2026年1月3日 (六) 05:59 (UTC)回复
有關權限解除申請,請社群參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4日 (日) 05:25 (UTC)回复
其實還有個仲裁委員會請求,但懶得放連結了,有需要看的自己能查到(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4日 (日) 14:50 (UTC)回复
这个关于我的部分应该已经解决了。——认为欺凌公主者不配称骑士的海恩里希留言2026年1月14日 (三) 05:33 (UTC)回复
我同意YFdyh00君從「如果某條內容真實經過一般維基人核對與背書,該內容並無與LTA連坐抹除的道理」至「我不反對對可疑內容做最嚴格的審查而非信任放行」的所有看法。--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1月4日 (日) 12:22 (UTC)回复
這裡突顯幾個問題:
  1. MJ或者LTA的貢獻編輯是否100%都是純粹破壞?
  2. 承上,答案若為否定,那麼其有益的編輯是否可以保留?
  3. WP:MEAT當中說明指控他人操控MEAT情況是一項嚴重指控,那麼所謂的MEAT是指包括「相關議題討論編輯參與屬於已知情形,且蓄意的做出擾亂行為」,還是「相關議題討論編輯參與屬於已知情況,用戶識別其編輯的適當性並願意為該編輯負責者」也包括在內?是否該從嚴限縮解釋?
  4. 一般WP:不理會是針對於MJ及LTA所做的應變措施,但這種應變措施會不會也會有錯殺的時候(亦即:即便這筆編輯經過核對審核是無誤的情況之下,但因對象可能是MJ/LTA的情況之下,仍必須抹除)?有無權宜措施?
上述幾個問題我覺得可以探討及思考。--薏仁將🍀 2026年1月4日 (日) 23:02 (UTC)回复
他是全域封鎖的帳號,在回退或巡查的立場,只要是LTA的編輯就是RBI,不滿足他的編輯,維基百科的政策一直是自己的編輯自己負責。況且,他根本沒有想老實說出過往的編輯哪裡有破壞或是惡作劇,請參考他曾經擾亂的評選special:Diff/88396065,都自承有惡作劇內容但都沒被發現,還有幾個他曾經換了多個帳號編輯的條目沒人能檢查其內容是否有誤,例如約翰·邱吉爾威廉三世 (英格兰)瑪麗二世 (英國)安妮女王,他不想處理只想整評選活,為甚麼要因他而有特別條款?既然認為LTA的編輯可能有好的,那就一視同仁,修改方針,不應獨厚XTX。--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0:45 (UTC)回复
其實整串討論看下來,各有正反兩面意見與看法,只是提出疑問而已,在我的上方同樣的也是有用戶提出疑問;當然是沒想到提案人因此額外的被提交至「濫用權限」區域,想當然爾,這可能是當事人意料之外的…--薏仁將🍀 2026年1月5日 (一) 11:09 (UTC)回复
有趣的是英維RBI論述在2013年多寫了兩段並保留至今。有點像是薏仁將說的精神:

Remember, though, that vandalism is the deliberate attempt to disrupt Wikipedia. Any edit, even if completely against consensus, tendencious and unhelpful, but done because an editor genuinely wanted to improve the project from their point of view, should not involve RBI. In those cases, we want to tell the editor involved why their edits are problematic, because we hope they can improve. Be sure you are facing genuine vandalism, but when you are sure, revert, block and ignore in the knowledge you are helping Wikipedia.

--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2:47 (UTC)回复
我对于夏土贤是否"genuinely wanted to improve the project"只能打个问号。英维RBI这段话不过是在重述WP:AGF(和WP:NOTVAND),但夏土贤(及他更早的傀儡账号)在被不限期封禁前已经被短期封禁过许多次,我想已经有足够多人提醒过他了。
本处适用的方针是WP:BLOCKEVASION[本地方针没多写,不过英维有说]Editors who reinstate edits made by a banned or blocked editor take complet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content.”但我想此处的问题是对源自不可靠编者的文字的信任问题——真能“负责”吗?如果有人提出要“负责”,有没有可能让其他编者信服,以避免类似本处的争议?--Srapoj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5:23 (UTC)回复
我認為WP:不理會是關於心理的經驗之談,不必奉為圭臬,也不必形容為殺錯與否。此論述恐怕不至於經過心理學家專門對LTA作學術研究吧?LTA也未必只有一種心理。細看內文,提醒的是不要過度投入「執法者」、「兵捉賊」(一種非常冷淡的態度),至於HenryXVII君的情況實未直接談及。我相信此論述寫的時候,是針對那種比較一望而知的惡作劇愉悅犯,若LTA不屬於愉悅犯心理,其作用成疑,對某些心理來說,全民的冷漠說不定會逼瘋一個本可救藥的人。我們沒有上帝視角得知及分析每個LTA背後的心理,加上此論述所要求的冷漠,可能會令維基人對效果的觀察陷入類似倖存者偏差的情況。因時制宜比較好。而且,按上文所見(我沒誤會的話),HenryXVII君只是關心某些編輯,沒興趣為LTA的各種要求發聲,支持他的聲音皆認為兩者應分開,沒有主張積極理會LTA,現在「執法者」對HenryXVII君的追究,會不會反倒成為那種不被鼓勵的過度反應?--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4:11 (UTC)回复
我想回應說英維RBI其實還有後文,但中維沒有翻譯到。--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4:22 (UTC)回复
啊,我沒有看完後文。支持翻譯這段文字寫進中維的版本。--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4:38 (UTC)回复
寫好了。另外後面還有提到「先不理會,日後回退」(ignore but revert later、IBRL)這招,其實或許有派上用場的餘地。--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4:43 (UTC)回复
其他意見:
  1. MJ或者LTA的貢獻編輯是否100%都是純粹破壞?答:當然未必是100%,他們在破壞之餘有一些正經東西想編輯,一點也不奇,縱使本來是100%破壞,為了看上去不是100%,隨手編寫一點正確內容也輕而易舉。上述所有發言者立場都是警剔LTA,傾向HenryXVII君的聲音亦強調「不應因一筆好的編輯輕信LTA」「最嚴格的審查而非信任放行」,可見破壞純度未達100%沒什麼大不了,打擊LTA的價值觀不會因而崩潰,也沒有誰過度同情。
  2. 承上,答案若為否定,那麼其有益的編輯是否可以保留?答:可以保留。追查LTA是很重要的貢獻,能分辨哪些編輯有益也是重要的貢獻,我們應體諒針對LTA以效率為先、寧枉勿縱的執法行動,但行動過後也應留有空間讓有心人查證當中有否正常編輯。
  3. 關於WP:MEAT:看不懂,總之不認為此事當中有真人傀儡。
  4. 意見見上。
--Factrecordor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5:38 (UTC)回复
我問各位一些問題,與LTA:XTX中的處理建議有關:
  1. 对于在条目空间的建设性编辑...应提报管理员要求将傀儡账户封禁,惟贡献保留,不执行回退」:你們怎麼看待這個建議?同意嗎?要不要改?為什麼?
  2. 監視其曾編輯的條目与同类的条目,对曾经遭受其编辑的条目严加审核」,「針對其傀儡建立的草稿頁...若是正常编辑,则严加审核」:這些建議提及的「严加审核」,和前面的建議有沒有矛盾?如何操作?
  3. 上面這些建議的精神是靠什麼方針支持?無條件RBI的精神又是什麼?
--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09:39 (UTC)回复
cc @GrandCeres--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09:44 (UTC)回复
不是我加的,这些是夏某傀儡自己加的。我只是去掉了几个有冒充嫌疑的用户名倾向。--GrandCeres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0:27 (UTC)回复
我想找你的原因是,你沒有回退「不执行回退」處理的理由為何?爭議比較小嗎?還是你認為有道理?--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0:34 (UTC)回复
并无替夏某背书的想法。--GrandCeres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1:17 (UTC)回复
我認為XTX應該要自己拿夏士賢的賬號進行解封,而不是持續的建立魁儡以WP:IAR為由進行編輯,LTA頁面是建好玩的嗎?建了多個帳號毀辱同一人。口口聲聲說沒辦法用夏士賢的賬號解封,到底在解封賬號上遇到什麼問題?Special:Diff/90819375/90819375--雨朝Talk#T-G-W😃👐Group♡ 2026年1月5日 (一) 15:45 (UTC)回复
那個,因為上面W君提到的200隻母雞的內容,所以去enwiki看了下,enwiki是使用備注寫出這段,其原文是:The most notable piece of evidence for any later royal affairs is the famous entry on the fine roll of Christmas 1204 involving Hugh de Neville's wife. This entry notes that de Neville's wife offered the King 200 chickens if she could spend a night with her husband, Hugh. This is conventionally interpreted as implying that she was having an affair with the King but in this case wished to have sex with her husband instead – thus the humorous fine. An alternative explanation is that she was tired of Hugh being sent away on royal service and the fine was a light-hearted way of convincing John to ensure that her husband remained at court for a night.,對照XTX翻譯的,他是直接安排入條目內文,還沒被隱藏的版本他寫為:能佐證國王統治末期可能存在通姦行為的最顯著證據,是1204年聖誕節罰金卷宗中涉及休·德·內維爾之妻瓊·德·康希爾(Joan de Cornhill)的記載。該記載稱,內維爾的妻子願向國王獻上200隻母雞,以求能與丈夫休共度一夜。傳統解讀認為,這暗示瓊與國王有私情,而此次欲重敘夫妻之歡,故有此詼諧罰金。另一種解釋是,瓊不堪休長期奉職王事,此舉是以輕鬆方式說服約翰准許她丈夫留在家中共度一夜良宵(這一原創觀點的出處,可追溯至詹姆士·霍爾特爵士寫給尼可拉斯·文森特的私人信函),先不論來源問題,各位覺得這樣的翻譯是正確的?—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6:35 (UTC)回复
请问这是要考HSK吗?还是要去写小说--舍既成,逐未竟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6:51 (UTC)回复
我不確定en:Fine rolls的意思,無法確定這個「聖誕節罰金卷宗」與「詼諧罰金」是否翻譯正確。如果不考慮Fine rolls譯名的話,我覺得有問題的,只有後面括號的「這一原創觀點的出處,可追溯至詹姆士·霍爾特爵士寫給尼可拉斯·文森特的私人信函」這個而已。
可能是因為我曾經經手過喬治·華盛頓辭卸總統後的文章吧,我覺得還能接受。--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10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LTA:XTX,已由提斯切里留言)於2026年1月5日 (一) 17:25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Hiatusian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18 (UTC)回复
噢對了「chicken」一詞沒有特別說是公雞還是母雞,所以可能不一定對。--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19 (UTC)回复
可能因为我是写科学相关条目的吧,我总觉得这种和写小说一样的语调让我不适--舍既成,逐未竟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25 (UTC)回复
没有任何问题,什么让你不舒服,是你自己的主观想法--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33 (UTC)回复
“重叙夫妻之欢”“良宵”“诙谐罚金”等词,明显是在追求“高级”表达。但这样有些不中立、造作和过度复杂化了。--舍既成,逐未竟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42 (UTC)回复
行文风格大家都有自己的习惯,请不要以追求“高级”表达为标签,去挑错出来。我认为你的言论收到你的情绪所影响,例如你在Tisscherry讨论页的话我有看到,我认为你是觉得自己在正义一方,所以对其他人的看法都不去考虑,硬是要妖魔化另一方。我认为你很幼稚--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54 (UTC)回复
不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我很幼稚,我哪里妖魔化另一方了。XTX本来就是LTA我只是在说他的译文并没有好到哪里去,没有说必须要用他的。
阁下的这些发言用这种语调是在故意激起我的情绪吧--舍既成,逐未竟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00 (UTC)回复
没有哦,我也习惯使用“我认为”去挑我不爽的人的毛病。没有偏要用他的翻译,都搞不懂你在乱讲什么,我们不是应该看翻译正确吗?你的逻辑我也不是很明,希望能够解释--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06 (UTC)回复
@Infodump0請注意不要訴諸人身,就事論事,不要揣測他人想法。@Facta fugis facienda petis不要回應即可。--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09 (UTC)回复
你应该把这句送给他而不是我,我就事论事地探讨,他主观地揣测LTA的想法,乱贴标签,自己感到不舒服--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20 (UTC)回复
好了,各位都拿到巡查豁免者,也算是decent的編輯了吧,只是對行文的體驗、接受度、與耐受度不同。不用為這種東西反目成仇吧。每個人不一樣,知道就好不用多說。請相信各位,多謝。--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27 (UTC)回复
同Infodump0,我對某些行文風格也會有主觀看法,例如我完全不能接受鄧佳華的風格。只能說真的是case by case啦。--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45 (UTC)回复
也是,没错就行,在一论点上我无法反驳。让我不适确实也确实是我的主观想法,其实我也说了是主观想法:“总觉得”--舍既成,逐未竟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52 (UTC)回复
作为英文中文都为母语的新加坡人,我认为翻译基本上跟着英文版走,没有任何问题。译名的话,我认为没有任何问题,Fine rolls在中文没有特定的译名,Fine rolls翻译成罚金卷宗是直译,我感觉也没有歪曲意思。此外,chickens,LTA的解释我看过,我认为需要去实际看参考文献才能确认是否 “gallinas”有母鸡之意,或者是否真的存在LTA提及的文献里记载--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45 (UTC)回复
首先,備注可以是意涵主編的原創解釋的用法,也就是這段內容可能不是很正式的史料,所以enwiki的主編使用備注方式呈現,再來,略帶故事小說手法是XTX的慣用語,enwiki的原文也沒這麼故事性,更不用說他加油添醋了。--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53 (UTC)回复
你自己的原问题是翻译是不是正确,所以我回答了这一点。其他你对LTA的主观判断还有觉得是添油加醋,由于我不深耕历史人物的条目,我不会回答。此外,你认为enwiki的主编放在备注里是因为原创解释或不正式,是否是你自己想出来的?是否能证明这一点?--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26 (UTC)回复
因為您明顯又在用自己的觀點來解釋我了,所以請您自己去參,為甚麼enwiki不放進原文,而只使用備注,為甚麼不寫得這麼故事性,為甚麼XTX要去找西班牙文的文獻呢?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37 (UTC)回复
我不深耕历史人物的条目,才会问你啊,就是想了解你为什么觉得是因为这些原因,没有任何冒犯之意,真的--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53 (UTC)回复
阁下是要来拱火吗,怎么说话这么激进呢?--舍既成,逐未竟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43 (UTC)回复
我希望各位可以在行文態度停一下了。我想各位的語言能力都足以討論直接條目,就是態度不同的問題而已。不用到指控別人放火或亂說話。感謝。--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50 (UTC)回复
阁下说得非常对。我为我自己最后回复中使用的“拱火”一词道歉,我还是专注于我自身的编辑领域吧,冲突对大家都没有好处。--舍既成,逐未竟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57 (UTC)回复
我觉得个别翻译包括措辞、语序等等有问题都是可以具体探讨和修正的,我自己也会犯此类错误。——认为欺凌公主者不配称骑士的海恩里希留言2026年1月14日 (三) 05:37 (UTC)回复
略為查證了一下XTX版本的部分內容,我認為當中有可疑之處,可能與XTX滲入原創研究的一貫手法相似,必須謹慎看待。
  1. 亨利常与神圣罗马皇帝结盟对抗法兰西,使得这种封建关系愈发复杂。可是,根據此處所引用的來源,找不到相符之處。相反,來源提到亨利資助倫巴底同盟對抗神聖羅馬皇帝,所以這句話到底從哪裡所得?
  2. 约翰喜爱音乐,然不喜欢歌曲。可能誇張失實,來源只稱他無暇與吟游詩人為伴,不痴迷於作曲,並沒有說明「不喜歡歌曲」。
  3. 幼王亨利获准携带他的骑士扈从自由游历欧洲;理查德重获阿基坦;若弗鲁瓦得以返回布列塔尼;唯埃莉诺因参与叛乱而遭囚禁。後句的「唯埃莉诺因参与叛乱而遭囚禁」未見於來源。
--黑暗魔君留言2026年1月6日 (二) 04:06 (UTC)回复
阿基坦的埃莉诺因此在之后被囚禁十多年是多方印证的,这里仅仅是缺乏一个比较好的来源,是吗?——认为欺凌公主者不配称骑士的海恩里希留言2026年1月14日 (三) 05:38 (UTC)回复
我再查證了一下,發現「唯埃莉諾因參與叛亂而遭囚禁」在第226頁可以找到,但此處僅標示了能查證前面內容的第243頁。--黑暗魔君留言2026年1月14日 (三) 07:35 (UTC)回复
夏土贤在Special:Diff/91095889有回应(提一嘴免得没看到)。--Srapoj留言2026年1月14日 (三) 20:42 (UTC)回复

再議中國中央電視台(央視網)、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央廣網)、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國際在線)的可靠性

[编辑]

RSN去年11月的討論中將上述三個媒體涉及「兩岸四地、美國、俄羅斯、北韓」的相關政治議題列入通常不可靠,在下對此深表疑惑。

上述三家媒體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直接控制的官方媒體,其編採固然受到當局直接干涉和控制,且由於兩岸目前的敵對關係,顯然無法在涉及台灣的議題進行中立報導,但為何會認定上述三家媒體與中國大陸、美國、俄羅斯、北韓的政治議題存在以至於要列入通常不可靠的「嚴重的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至少在之前的討論中我沒看出來這三家媒體到底怎麽偏頗北韓)。

雖然係受當局直接控制,但作為中國大陸主要的媒體(尤其是中國中央電視台),上述三家媒體在涉及中國政治的條目有極廣的引用,提供了相當多的條目內容,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代表一定派別人士的觀點,對於維護相關條目的中立性頗為重要,直接在中國大陸政治條目一刀切禁止顯然會對此類條目的中立性和豐富性影響甚鉅,實屬弊大於利。

之前的討論參與的人不多,故在下在這裏發起討論,希望社群能夠得出更為廣泛的共識。--🎋🎍 2026年1月1日 (四) 13:59 (UTC)回复

涉及到RSP,故大家應考慮RSP中提供的以下定義
半可靠: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在部份情況下該媒體是可靠的。該來源符合至少以下一項特徵:
  1. 該來源雖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但編輯團隊未必完整。或該媒體的編採制度不一定得到嚴格執行。
  2. 該來源在事實查證上聲譽受到爭議。
  3. 該來源的部份內容會有置入性行銷或來自自媒體的內容,而難以分離,或編者們無將其分開討論。
  4. 該來源可能是掠奪性出版集團,或帶有相關性質。
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通常不可靠:编者们達成共識認爲该来源沒有编辑团队、屬於自行出版非独立来源或呈现用户生成的内容。除非属特殊情况,否则不应使用,也不应将其用于有关在世人物的资讯。即使在来源可能有效的情况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寻找更可靠的来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来源,则可能表明相关资讯并不准确。
涉及到可靠來源,還需考慮WP:BIASED給出的定義:
維基百科條目需要展示中立的觀點。然而可靠來源不須中立、客觀或無偏見。有時支援某個主題的各方觀點的最佳來源仍帶有偏見。
偏見常來源於政治、金融、宗教、哲學或其他信仰。有偏見的來源在特定情境仍可以是可靠來源。編輯在處置可能有偏見的來源時應考慮是否滿足可靠來源的一般標準。標準包括編輯控制、以往是否進行事實查核、是否與報道主題獨立。編輯可用內文引用將偏見歸屬到來源,如[…]
根據以上定義,再考慮到中國中央電視台(央視網)、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央廣網)、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國際在線)的用於展示中立的觀點的必要性、和在實際條目編寫中的需要,我個人認同將「兩岸四地、美國、俄羅斯、北韓」的相關政治議題也歸類為 半可靠。至於說明文字大致可以沿用去年擬定的。
我個人檢討⸺我去年並未深入研讀這些定義,故我們最終適用的分類並不貼切我們的結論(即,展示事實儘量不用,但展示觀點時還是可以放心用)。
P.S. 至於「至少在之前的討論中我沒看出來這三家媒體到底怎麽偏頗北韓」,這句就有點抬槓了,去掉這句話並不影響您論點的說服力。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1月1日 (四) 17:10 (UTC)回复
此外我還對比了英維與中維的RSP來源分類定義,以及英維對幾個中國大陸來源的評級。英維對新華社、《中國日報》的評級皆為 半可靠,對CGTN的評級為 加入防濫用過濾器。從這個角度考慮,或許以下評級會比較準確:
中國中央電視台(央視網)、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央廣網)、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國際在線) 半可靠,不分政治非政治議題。
至於摘要,我也將RSP當前摘要合併去重,整理成底稿供大家再修改: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營媒體,並直接歸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管理,並遵循「黨媒姓黨」原則,在編輯上受其直接控制。中央廣播電視總台旗下的媒體(中国环球电视网除外)就兩岸四地(含中國大陸)、美國、俄羅斯、北韓政治議題相關的新聞報導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故編者應參照有偏見和觀點的來源,將該等媒體的來源與其他媒體對此類議題報道的來源同時羅列並進行交叉比對論述,以確保條目在論述相關議題時不失中立、客觀;對於非政治議題,使用此來源時則應就每個來源逐個進行審查,以分別判斷其可靠性。參照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相關的人事變動、公文及參照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觀點來源的新聞報導應盡可能以原始出處替代;此來源轉載或編譯的非中國大陸新聞亦應盡可能以原始出處替代。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1月1日 (四) 17:29 (UTC)回复
有关“直接歸屬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管理”,鄙人持有异议。总台终究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而不是“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或直属于中宣部归口领导≠行政隶属,为防止混淆,提法或需要调整,如改作“业务上归口中共中央宣传部指导”。--WPCD-DTV 2026年1月2日 (五) 00:51 (UTC)回复
大致認同您的觀點,但是個人認為真正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的只有涉及台灣(也許還涉及香港?)的報導,具體操作上也可考慮按照之前英維處理一些中國媒體的方式那樣將其在涉及台灣的方面降低使用頻率、有更可靠的來源應即行替換這種模式。--🎋🎍 2026年1月2日 (五) 10:54 (UTC) 👍1回复
受CreeperDigital1903、大慈树王邀请前來,個人認為要全部改 半可靠並非不可,雖然人日報系其在中國大陸算是權威媒體,但是絕不可能比非屬官媒的財新傳媒中立可靠。「嚴重的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的報導毋庸置疑多是涉及台灣的,這在中國大陸是無可避免的,哪怕是期刊論文也或多或少有所偏頗,所以我甚至都不太想用中國大陸期刊來佐證與臺灣直接相關的條目。--鬼殺隊名誉隊員Allervous 2026年1月6日 (二) 04:04 (UTC)回复
不太认同阁下的“绝不可能比非属官媒的财新传媒中立可靠”观点,如果非属官媒的财新传媒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地区或国家政府或执政党的亲信人员,从新闻报道约束上来讲还是会和官媒接近于一个性质。香港的凤凰卫视、台湾的自由时报、英国的BBC都有类似的情况。--■■■■留言2026年1月6日 (二) 16:41 (UTC)回复
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c-SuperGrey-20260102073400-CreeperDigital1903-20260102011700
[…]討論的問題是,「通常不可靠」當前定義更為嚴厲,與「只建議作觀點來源」是衝突的。或許需要考慮如何解決:是修改「通常不可靠」的定義以支援「只建議作觀點來源」的情況,還是按照定義評為「半可靠」,還是另外開闢一個新的來源層級?

希望大家就此問題進行討論。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1月2日 (五) 07:38 (UTC)回复
Ping 先前討論串的參與者:@大慈树王魔琴Nebulatria银色雪莉SanmosaYFdyh000。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1月1日 (四) 17:13 (UTC)回复
簡單的作法是官媒就當官媒使用,也就是在表述官方立場或新聞(如某人卸任部長)時是可靠的,除此之外避免使用比較簡單,因為還有很多可靠來源可用,每次都吵「官媒特殊的報導」浪費時間。反問就是:使用官媒有什麼好處?若沒有好處,堅持使用的價值何在?我不是說要屏蔽官方立場或公告(如「正義使命-2025演習區域」),恰恰相反,這種情形引用官媒是應該鼓勵的,但是就適用範圍畫出簡單的界線更容易操作。--歡顏展卷留言2026年1月1日 (四) 20:29 (UTC)回复
我不明白兩個月前才討論過,而且達成共識的結論有何再度討論的必要。顯然兩個月內該媒體散佈虛假資訊電視認罪的問題不可能發生實質性改變。在相關情況未有根本變化之前,這些媒體在政治議題上的可靠性評級,實在難以高於 不可靠
此外,「禁用官媒=政府觀點無法引述=條目中立性」屬滑坡謬誤,即便不使用官媒,也大量可靠第三方來源也會報導當局的觀點/發言,PRC也不是什麼除了自家媒體便無主流傳媒在意的小國,其官方觀點長期以來都被廣泛報導。在此情況下,堅持必須引用官媒的必要性何在?北韓的官媒已經被全面拉黑,也未見北韓當局的觀點就從維基百科消失了。--Nebulatria 2026年1月2日 (五) 00:33 (UTC)回复
说到朝鲜官媒,其实被评 通常可靠韩联社,在报道金正恩视察的时候也经常直接引用被评为 通常不可靠朝中社的稿子和报道。--GrandCeres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04:37 (UTC)回复
原因十分明显——除了脱北者和极少数消息人士,朝鲜境内新闻完全劳动党控制的官媒发表,绝对不存在比较独立的来源。哪怕是维基社区认为通常可靠的来源,也不可避免地要引用那些“不可靠来源”的稿件。--WPCD-DTV 2026年1月2日 (五) 05:34 (UTC)回复
您好,本次討論的範圍不包括CGTN,我在讀了當時的討論後也一定程度上認同各位對CGTN的看法,所以我無意在這裏繼續討論CGTN。但我有必要指出,直接引用(可靠性不良的)稿子和報道與將(被廣為認定的)虛假資訊當成事實進行傳播是兩回事,之前討論中被用作認定央視新聞「散播親俄虛假資訊」的例子,央視新聞在發表時均有明確說明「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5日报道,俄常驻联合国代表涅边贾(聲稱)……[19]」「對(某親俄人士)的專訪[20]」,(另外我實在看不出來這個[21]到底怎麽歪曲事實了),而並非直接將其當成事實。媒體界在報導某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時大段搬運原話並非稀奇事,正如GrandCeres君在上面所言,受嚴格禁止親北韓宣傳的《國家保安法》管轄的韓聯社在報道北韓政權時也會大段大段直接照搬朝中社充斥個人崇拜的稿件原文(這點我也挺驚訝),所以只要沒將其當作事實報道,引述或照搬(被某一方或較多方認為)「有問題」的稿件並不會構成所謂「散播虛假資訊」「親(北韓、俄羅斯)宣傳」。--🎋🎍 2026年1月2日 (五) 10:41 (UTC)回复
虽然照搬了朝中社报道,但是韩联社还是去除了朝中社的那一股宣传味的。如CreeperDigital1903君所言,在朝鲜境内缺乏其他消息来源的情况下,朝中社的通稿至少能证明将军干了啥的。--GrandCeres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0:53 (UTC)回复
另,我感觉N君的意思可能是这样的:无中生有的东西,你再帮他说一遍,你等于…你也有泽任吧。--GrandCeres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1:04 (UTC)回复
這頂多只能說明對俄羅斯、北韓的政治議題的報導不須列為通常不可靠,然而你還沒有給出對中國大陸、美國的政治議題的報導不須列為通常不可靠的針對性理由(雖然我自己對於對美國的政治議題的報導不須列為通常不可靠的觀點沒特別的意見)。尤其中國大陸(甚至其實也該包含香港、澳門、臺灣)的政治議題的報導,主動產出(可靠性不良的)稿子並將(被廣為認定的)虛假資訊當成事實進行傳播也不是很罕見的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2日 (五) 10:58 (UTC)回复
我在對SuperGrey君的回應中已經闡明了我的立場,即中國大陸官方媒體在台灣的相關議題上顯然存在「嚴重的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但考慮到中國大陸也是兩岸關係的其中一方,所以我主張在台灣相關話題將中國大陸媒體的使用壓至最低,像英文維基百科之前對某些中國媒體的處理方式那樣。香港的話題比較棘手,因為香港政府係受北京管控,難以一刀切,但我也不反對甚至支持在香港的某些話題(如反修例運動)上將此類媒體的使用壓至最低。對於中國大陸的某些話題,由於中國政府為直接相關方,上面提到的「有偏見和觀點的來源」即足以覆蓋這方面的問題。--🎋🎍 2026年1月2日 (五) 11:11 (UTC)回复
@Newbamboo我反建議將範圍調整為“兩岸四地(含中國大陸)爭議政治議題相關的新聞報導”,避免波及不涉及爭議的政治議題報導,這也能避免“一刀切”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2日 (五) 11:38 (UTC)回复
個人認為對於台灣話題和香港話題倒是有這樣處理的空間,但考慮到中國大陸本身相關資訊來源渠道已經偏窄,我不贊成在中國大陸這樣限制。--🎋🎍 2026年1月2日 (五) 11:45 (UTC)回复
無法贊同寧濫毋缺的approach,而且本來也不止中國大陸的媒體會(以中文)報導中國大陸的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2日 (五) 12:44 (UTC)回复
這裏並不完全適用寧缺毋濫,具體條目所使用的來源的選擇權在社群編者手中,編者對於條目可用來源的選擇範圍所受之限制應在可接受範圍中越小越好,從而為編者提供更加廣闊的選擇範圍,以便他們根據具體情況篩選適合條目的來源,以維護條目內容的中立性和豐富性。就上述媒體涉及中國大陸本身的爭議政治議題報導,上面SuperGrey君提出的「故編者應參照WP:BIASED,將該等媒體的來源與其他媒體對此類議題報道的來源同時羅列並進行交叉比對論述,以確保條目在論述相關議題時不失中立、客觀」已經足以覆蓋之,若有必要也可以提醒編者在此類話題盡量使用第三方來源。且「爭議政治話題」本身就是一個具有模糊性的概念,畢竟口水戰本身就是政治的重要部分,個人認為(在整個中國政治話題)使用非禁止手段可保證此類條目的來源豐富性和全面性,同時「與其他(第三方)媒體對此類議題報道的來源同時羅列並進行交叉比對論述」可以斧正(可能存在的偏見)使條目保持中立性。--🎋🎍 2026年1月2日 (五) 15:42 (UTC)回复
從以往的經驗來看,我不太肯定你的設想是否真的能夠實現,更可能(而且此前發生過)的情況會是基於帶有偏見的中國大陸來源的內容被用於取代基於非中國大陸來源的內容,又或是基於帶有偏見的中國大陸來源的內容在條目中的佔比急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3日 (六) 00:42 (UTC)回复
這種情況不僅是你我,英文維基百科那邊(如果我沒想錯的話)也預設過,所以他們就有「最低限度引用」「若有更可靠的(第三方)來源應被立即替換」(後者本地有過實踐)的處理方式,我上面也一直主張使用這種方式來遏止您提到的情況。--🎋🎍 2026年1月3日 (六) 08:46 (UTC)回复
從以往的經驗來看,我不認為你說的這些能處理我提到的情況,那些大量加入、替換來源、內容者甚至還會反過來指控制止他們的行徑的人“移除可靠來源”、“移除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anmosa)移除。2026年1月4日 (日) 05:17 (UTC)回复
,因此英文維基百科那邊的經驗雖然具備參考價值,但不代表能直接照搬。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3日 (六) 11:45 (UTC)回复
我認為對於中國大陸不要限於「政治議題」,因為中共一黨專政,黨領導一切,也就可能被一切問題問責,大陸的任何問題對中共來說都是潛在的政治問題,從經濟、社會到文化都如此,要顯示中共偉光正、歐美台民主低效無能,中國好棒棒,一切問題都是敵對勢力導致的,只有擁護中共才是出路,中華民族才能偉大復興。例如最近的「美國斬殺線」,表面上不是中國的政治議題,實質是中共宣傳用來體現中國體制優越性的一部分。如果設限「政治議題」,就不能有效排除中共的宣傳。--歡顏展卷留言2026年1月3日 (六) 21:59 (UTC)回复
@Newbamboo想徵詢一下你的意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4日 (日) 05:20 (UTC)回复
「對於非政治議題,使用此來源時則應就每個來源逐個進行審查,以分別判斷其可靠性」就是被設置來應對這種潛在的偏頗的(其實對於其他媒體尤其是娛樂類新聞中的置入性行銷也差不多應該是這種處理方式啦),如果不夠的話還可以改為「對於非政治議題,使用此來源時則應就每個來源逐個進行審查,分別判斷其可靠性,以排除潛在的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確保條目在論述相關議題時不失中立、客觀」。我晚點會整理各位的意見同時提出將「1949年後的中國政治」話題列為高風險,確保提案中的相關提法能夠被社群應用於制裁「(惡意)大量加入、替換來源、內容者」。--🎋🎍 2026年1月4日 (日) 05:34 (UTC)回复
那確實不需要再額外調整限定條件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4日 (日) 05:40 (UTC)回复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大國,所以其官方觀點長期以來都被廣泛報導,即便不使用官媒也有大量可靠第三方來源報導當局的觀點/發言」才是真正的滑坡謬誤,另外我沒記錯的話當初英維就是因為沒來源寫中國大陸的東西才允許(最低限度)引用的,可見在對條目內容豐富度需求更高的中維,實際操作上根本就不可能一刀切禁止,也正是因為台灣媒體對於台灣相關話題的報導完全充足,所以我這邊才會認為可以用這種方式在台灣話題(甚至香港話題)上處理中國官媒。--🎋🎍 2026年1月2日 (五) 11:49 (UTC)回复
根據@SuperGrey君的底稿和@Sanmosa君的意見重新整理了一個 半可靠方案: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及其旗下媒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營媒體,業務上歸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指導,並遵循「黨媒姓黨」原則,在編輯上受其直接控制,於兩岸四地的政治相關議題存在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故編者在撰寫相關議題時,應參照有偏見和觀點的來源,將該等媒體的來源與其他媒體對此類議題報道的來源同時羅列並進行交叉比對論述,以確保條目在論述相關議題時不失中立、客觀;由於兩岸關係存在敵對因素,中央廣播電視總台旗下的媒體(中国环球电视网除外)就台灣政治相關話題的新聞報導存在嚴重的政治偏頗,若有更為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則應盡可能以第三方來源替代;對於非政治議題,使用此來源時則應就每個來源逐個進行審查,以分別判斷其可靠性。參照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相關的人事變動、公文及參照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觀點來源的新聞報導應盡可能以原始出處替代;此來源轉載或編譯的非中國大陸新聞亦應盡可能以原始出處替代。
--🎋🎍 2026年1月3日 (六) 09:32 (UTC) 👍1回复
無法支持此提案,理由見上。仍建議完整落實本人提出的反建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3日 (六) 11:47 (UTC)回复
感謝您的意見,就我本人的觀察,最近一兩年來這種情況相較於OA2021前後已經大為減少(應該是因為大部分有此類行為的人士都轉投求聞的原因),社群近一兩年來對於此類擾亂行為的制裁力度也比OA前後大了很多,這點你我大家都能看見,也有了處理最嚴重的擾亂行為(已經處理了站務方面的,估計很快就會有條目方面的)的方法(對就是我們仲裁哈哈),在此背景下我沒法理解為何還要據此來限縮。考慮到您的擔憂,我認為可以將提案中的「若有更為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則應盡可能以第三方來源替代」延展至中國大陸甚至整個兩岸四地,不知閣下意見如何?--🎋🎍 2026年1月3日 (六) 12:52 (UTC)回复
現時,來源可靠性評級的實際狀態是“半可靠”或以上屬於可用來源、“通常不可靠”或以下屬於不可用來源,在CMG被定義為“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由於“更為可靠的第三方來源”這個術語沒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詮釋,我上面說的事情仍然會發生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anmosa)移除。2026年1月4日 (日) 05:17 (UTC)回复
。在我看來,還是只有完整落實我提出的反建議,我才能真正地放心。仲裁機制直至現在處理過的案子波及範圍均相對較小,我無法評估仲裁機制在波及範圍較大的事件中給出的反應的有效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3日 (六) 13:20 (UTC) 👍1回复
作為(在中國政治話題)重要的相關方,有必要為其留出一定空間,所以不應完全禁止。如果您認為「更為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太寬,可以強化為「(在中國爭議政治話題)應被其他來源所替換」,「在嚴重利益衝突時(如涉及中國共產黨本身)視同一手來源處理」;若上述提案或類似版本能夠通過,違反上述提案「大量加入、替換來源、內容者」是可以根據提案中的相關條款被回退、制裁的,目前本地已經有WP:高風險主題相關規範,亦可將上述話題列入以遏制此類行為;另懇請您注意,本地社群在處理站外號召/推動的擾亂行為上已有成熟的應對方式,OA後您所擔憂的特定維基人群體也已在本地明顯不活躍(不然他們早就來這開煮了,不是嗎?),我是不能理解為何在這些人已經基本不活動的情況下,您為何還要擔心社群不能有效制裁此類「大量加入、替換來源、內容者」?--🎋🎍 2026年1月3日 (六) 23:49 (UTC)回复
就是因為看不到才令人擔心。「本地社羣在處理站外號召/推動的擾亂行為上已有成熟的應對方式」據我理解僅適用於小型的「站外號召/推動」,至於大型的「站外號召/推動」本地社羣未曾遇過,本地看不到實際上也意味着本地社羣喪失了覺察大型的「站外號召/推動」的能力。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4日 (日) 01:54 (UTC)回复
對於防治「站外號召/推動」的通用方法就是列為WP:高風險主題,這將極大提高那些「(惡意)大量加入、替換來源、內容者」的行為成本,比如英維對於美國政治、巴以衝突之類話題的處理方式,這些都是曾經在英維發生過大型站外號召/推動的主題,除此之外社群的其他反制措施還包括封禁涉嫌參與號召推動的維基人,以及將發出直接威脅的組織網站(如傳統基金會)列黑名單(但顯然央視沒向你維發過威脅)。一旦這些「站外號召/推動」發生,社群得以根據高風險主題立即施加相應的編輯限制,根本就無需也不應該因此降低某些來源的評級(除非那些明確向社群發出威脅的來源,比如布賴特巴特新聞網)。相信將1949年後的中國政治相關主題列為高風險即可遏止上述問題,無需斬脚趾避沙蟲。--🎋🎍 2026年1月4日 (日) 04:53 (UTC)回复
@Newbamboo希望僅是我多慮,我暫時不反對你的提議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anmosa)移除。2026年1月4日 (日) 05:21 (UTC)回复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4日 (日) 05:06 (UTC)回复
上面其他同志,即使懷疑前述來源是否可靠,至少多半都認真參與討論,比較有關來源在各種情境下如何可靠,或可能帶有何種偏見;請閣下自己掂量掂量,唯有誰動輒在無差別攻擊某些社群成員?說話要有良心,沒必要說的話就別亂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4日 (日) 05:09 (UTC)回复
我只能說,我只是從自己的觀察給出自己的一些看法,我沒有你想的那個意思,對於因此而產生的任何誤會,我感到抱歉。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4日 (日) 05:14 (UTC)回复
鑑於Sanmosa直接表示「不將中國大陸爭議政治議題相關的新聞報導列為通常不可靠必定會導致這個結果,OA2021也相當於白執行了」、「中文維基百科相當一部分的社羣成員的流氓行徑不是英文維基百科裏會看到的」,甚至聲稱「中文維基百科社羣中來自中國大陸的成員尤其容易被有心人士煽動」;凡此已偏離對來源本身的討論,對大陸社群的成見更一目瞭然(接近預設歧視的地步),並且無視基金會行動以後巨大的時勢變化,參照過往其他案例,難以認為全出於促進各地社群協作之理性考量。所以他對於中國大陸相關站務議題的意見,恐怕也要「歸類」為「半可靠」或「通常不可靠」;建議社群(尤其是大陸社群同志)斟酌其個別發言性質,謹慎採納或不予採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4日 (日) 04:51 (UTC) 👍1回复
按照上面各位的意見重新整理了一個 半可靠方案: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及其旗下媒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營媒體,業務上歸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指導,並遵循「黨媒姓黨」原則,在編輯上受其直接控制,於兩岸四地的政治相關議題存在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中央廣播電視總台旗下的媒體(中国环球电视网除外)就1945年後台灣政治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相關主題的新聞報導存在嚴重的政治偏頗,若有更為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則應被立即替換;其在1949年後中國大陸政治相關主題出現嚴重利益衝突時應視同一手來源處理,在編寫時應參照有偏見和觀點的來源,將該等媒體的來源與其他媒體對此類議題報道的來源同時羅列並進行交叉比對;對於其他議題,使用此來源時則應就每個來源逐個進行審查,分別判斷其可靠性,以排除潛在的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確保條目在論述相關議題時不失中立、客觀;參照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相關的人事變動、公文及參照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觀點來源的新聞報導應盡可能以原始出處替代;此來源轉載或編譯的非中國大陸新聞亦應盡可能以原始出處替代。
另請各位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提議新增一個針對1949年後中國大陸政治的高風險主題。--🎋🎍 2026年1月4日 (日) 10:33 (UTC)回复
(+)支持此結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4日 (日) 11:30 (UTC)回复
以上結論 公示7日,2026年1月12日 (一) 10:41 (UTC)結束。--🎋🎍 2026年1月5日 (一) 10:41 (UTC)回复
說明:若以上結論得以通過,任何於1945年後台灣政治、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相關條目中被使用的上述媒體來源,均將在其他三方來源被提出後被立即替換,於有嚴重利益衝突的1949年後中國大陸政治相關條目,此類來源將被視為WP:一手來源處理,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在上述主題使用這些來源大量加入、替換其他來源、內容者將根據相關方針指引及高風險主題相關規則被回退甚至制裁,俾使在不影響上述來源之合理利用的同時,保證相關主題不受利益衝突與政治偏頗所影響。--🎋🎍 2026年1月5日 (一) 10:55 (UTC)回复
我想知道「應盡可能以原始出處替代」的程度是有多強烈。「此來源轉載或編譯的非中國大陸新聞」在WP:完美條目中,理應被取代;但是「參照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相關的人事變動、公文及參照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觀點來源」應該不必吧。CCTV不至於連這方面也不可靠吧?參考北韓官方媒體:「這些媒體所引述的一些簡單的政治公告,人事任免可作可靠來源處理。」--Ghren🐦🕗 2026年1月5日 (一) 12:50 (UTC)回复
感謝您的意見,此舉確屬多餘,已經劃去相關文段。--🎋🎍 2026年1月5日 (一) 15:07 (UTC)回复
支持此结论,起码可以提升一些词条此类内容叙述的客观程度--■■■■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6:22 (UTC)回复
邀請大家關注此議題: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布告板/评级指引#拆分「半可靠」為「半可靠」與「應替代」。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08:35 (UTC)回复
(-)反对:即使上方有不少討論,仍未見有編者對該媒體自身的虛假新聞問題做出說服力的反駁(包括散佈虛假資訊電視認罪),而這才是當初這些媒體被不可靠的主要原因。
支持修改的編者似乎嘗試引用WP:BIASED,將問題淡化為「維基百科允許媒體具有偏見和觀點,所以該媒體不應不可靠」。然而重要的一點是,是否「有偏見和觀點的來源」和「媒體是否可靠」,是兩個不同的評判維度。有偏見和觀點的來源可以是可靠的,也可能不可靠,但此類媒體明顯是後者。換言之,此類媒體的問題,並不止步於存在偏見和觀點,而是其報導中存在事實性的錯誤。
除此以外,討論發起者提供的主要原因,就是「不可替代性」(我認為我沒理解錯)。認為禁用官媒會導致條目無法反映政府或者親政府人士的觀點,甚至影響維基百科的中立性。然而,這在維基百科的實際已經被證偽。首先,不是只有官方媒體會報導當局的觀點,其他第三方可靠來源同樣會這樣作,而且報導的品質通常更高。在此前提下,為何必須引用準確性存疑的官媒?實例就是北韓官方媒體,北韓官媒被禁用後,當局的觀點從維基百科消失了嗎?不僅沒有,而且正如上方編者提到的,包括南韓媒體在內的第三方來源都會報導當局觀點,並且被維基百科引用。
進一步而言,如果媒體被認為「反映一方的觀點」,就不能被評為「不可靠」,那麼RSN就沒有任何意義了。依此邏輯,我們是否不能禁用大紀元,因為它代表法輪功和極端反共人士的觀點?是否不能禁用任何官媒,因為它們即使散佈假新聞,也能反映當局的需要?沒有什麼媒體是不可或缺的,除非編者無視大量可供引用的第三方來源,而執意引用官媒來宣揚立場,那麼這與WP:POINT無異。--Nebulatria 2026年1月7日 (三) 21:39 (UTC)回复
我必須向您重申CGTN不在本次討論的範圍中,我也大致認同之前討論的意見,無意再討論CGTN的評級,而您上述列舉的三個來源第一個無關,第二個和第三個都是關於CGTN的,所以請恕在下無法理解您列舉這三個來源的原因,上述針對CGTN的例子無法證明本次討論所涉及的媒體在此類政治話題「通常不可靠」,當然在下也承認此類媒體在諸如台灣政治、反送中運動中存在嚴重偏頗,所以才會主張在這些話題「如有可靠來源應被立即替換」,此舉足以遏止相關問題。
「不是只有官方媒體會報導當局的觀點,其他第三方可靠來源同樣會這樣」,但是第三方畢竟是第三方,報道時並不會完整引述,更無法大範圍覆蓋,想要使用第三方來完整表達一方觀點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相關話題所涉範圍甚廣的情況下。須知上述媒體雖然在編輯上受當局干涉,但這些媒體遠非北韓外宣媒體那樣完全是官方用於宣導的傳聲筒,除非涉及嚴重利益衝突及政治偏頗的話題(如台灣和反送中)。
另請您注意,以上提案中包含「此來源轉載或編譯的非中國大陸新聞亦應盡可能以原始出處替代」,即若上述媒體的新聞稿轉載的來源本身在相關話題即屬不可靠(如RT今日俄羅斯),此類新聞稿自然就不應該在維基百科條目使用。如果閣下願意,上述方案中也可以加入針對烏克蘭戰爭的相關條文,以確保其轉載自RT今日俄羅斯等問題來源的新聞稿不會在上述條目中得到引用。--🎋🎍 2026年1月7日 (三) 23:52 (UTC)回复
CGTN只是CCTV的對外版本,而PRC的對內宣傳力度顯然比對外宣傳更加強烈;CCTV的問題只會比CGTN更甚,不會更輕。以電視認罪為例,相關內容是先在CCTV播映,我引用的第二篇來源也明確提及CCTV。第一篇來源中提到假新聞被CCTV作為事實報導第三篇來源也闡明了兩個機構在政治宣傳上的緊密關聯。且上述案例僅屬冰山一角,可以輕鬆找到更多類似虛假報導[22]
第三方畢竟是第三方,報道時並不會完整引述,更無法大範圍覆蓋,想要使用第三方來完整表達一方觀點是不可能的」,維基百科一貫要求使用獨立第三方來源,並限制第一手來源的使用。同時,條目內容亦不存在「完整引述」當局觀點的必要,只需要複述經第三方來源轉述的觀點,即已足以滿足資訊呈現的需求。如果為了讓當局的觀點在條目中佔有更大比重,而刻意引用官媒並把大量的觀點和發言摘錄進條目,這正是違反WP:UNDUEWP:POINT的情形。除此以外,使用第三方來源的轉述才是符合WP:V的方式。
此外「上述媒體雖然在編輯上受當局干涉,但這些媒體遠非北韓外宣媒體那樣完全是官方用於宣導的傳聲筒」這一說法亦缺乏事實證據和說服力,在「黨媒姓黨」的方針下,這些直接受當局控制的媒體在定位上與北韓官方媒體並不存在本質上的區別。
最後再次強調,僅僅因為需要突出某一方的觀點,便將一個在報導中屢次出現事實性問題的媒體的可靠性評級提高,既不符合常理,在長遠來看亦為來源評估體系開啟一個極具負面影響的先例。--Nebulatria 2026年1月8日 (四) 03:43 (UTC)回复
「CGTN只是CCTV的對外版本」,CGTN和CCTV各有其編輯團隊,雖然在部分話題由於當局的干涉而於報導方向上存在關聯,但兩家媒體就是兩家媒體,不可將CGTN的問題直接扣到CCTV上。「維基百科一貫要求使用獨立第三方來源,並限制第一手來源的使用」,固然此類媒體為國有,但在涉及當局的報道中,沒有發生嚴重利益衝突的部分顯而易見不是一手來源,建基於當局的立場進行的報道也不能直接被視為當局的原始發言,針對部分(存在高風險的話題)對症下藥即可。
考慮閣下提出的意見,相關媒體確有在俄烏戰爭相關議題存在較大政治偏頗,可將相關表述修改為1945年後台灣政治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俄烏戰爭相關主題的新聞報導存在嚴重的政治偏頗,若有更為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則應被立即替換。再加上其在1949年後中國大陸政治相關主題出現嚴重利益衝突時應視同一手來源處理,即可覆蓋上面各位提到的所有存在問題的場合,據此以及結合我在上面向Sanmosa君提到的制裁違規者的方式,即可消除「刻意引用並把大量的觀點和發言摘錄進條目」的情況。--🎋🎍 2026年1月8日 (四) 04:53 (UTC)回复
兩位怎麼看待我提出的新「應替代」評級?是否可以作為折衷方案?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1月8日 (四) 10:04 (UTC)回复
支持,感謝您的提議,若此評級得以建立,贊成將上述媒體在1945年後台灣政治、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俄烏戰爭列為該評級。--🎋🎍 2026年1月8日 (四) 10:14 (UTC)回复
希望您也到那個討論串表達意見🙏。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1月8日 (四) 10:19 (UTC)回复
個人認為即使列入「應替代」評級,仍應該有「加碼」的空間以便在某些比較細的地方進一步收緊,如我上面提出的「若有更為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則應被立即替換」、「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等。在此基礎上社群宜制定或強化諸如來源濫用等涉嫌遊戲維基規則行為的執行力度,俾使Sanmosa君和Nebulatria君提到的「刻意引用並把大量的觀點和發言摘錄進條目」「(惡意)大量加入、替換來源、內容者」得到有效遏制。--🎋🎍 2026年1月8日 (四) 10:50 (UTC) 👍1回复
@Nebulatria,想聽聽您對此的看法,感謝您的意見。--🎋🎍 2026年1月8日 (四) 10:57 (UTC)回复
根據目前已有的來源,排除CGTN後,仍有足夠證據指出CCTV在這些主題上存在的事實性問題。據此,CCTV對當局的原始發言的報導可以使用第三方來源涵蓋,也可以在不被濫用前提下基於WP:PRIMARY使用;而建基於當局的立場進行的報道則因被指出現虛假資訊,屬於不可靠的範疇,此類內容不應該被引用,而並非引用後再儘量替換。
個人認同設立「應替代」評級對整體評級系統或有幫助,感謝閣下的提議和推動。但這一評級應不適用於CCTV和CNR,目前已知的證據仍將其在這些主題的報導指向「通常不可靠」。--Nebulatria 2026年1月8日 (四) 16:28 (UTC)回复
上面大多數參與討論的同儕均認為上述媒體符合現行版本中半可靠的定義,同時我、Sanmosa等則主張在此基礎上透過具體規定進一步收窄存在嚴重利益衝突和政治偏頗的特定話題的使用範圍,SuperGrey君提出的「應替代」評級就是非常不錯的方法,即使評為「應替代」,不僅「若暫時使用,應儘快補上可交叉比對的更佳來源,且不得作為唯一來源支撐高風險或重大爭議斷言(尤其在世人物、醫療、法律、重大統計結論),亦不得用以驗證收錄標準;若僅用於立場歸屬或描述其發布內容,仍可視情境採用,但原則上應以更佳來源替代」足以當之,且在此基礎上仍有施加較細條文進行進一步限制的空間,如「若有更為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則應被立即替換」、「視同一手來源處理」。SuperGrey君提到的「在編寫時應參照有偏見和觀點的來源,將該等媒體的來源與其他媒體對此類議題報道的來源同時羅列並進行交叉比對」、「應就每個來源逐個進行審查,分別判斷其可靠性」就是針對一般不涉及爭議的政治話題和非政治話題的極好處理方法,也可以將上述條文中的「應」改為「須」以增加強制性,在新設評級的基礎上結合此種手段即可阻斷上述問題,也更加符合列位同儕就此話題得出的大致共識。--🎋🎍 2026年1月8日 (四) 23:54 (UTC)回复
並非「應替代」,先前的依據可以證明此類媒體在某些領域的報導為「不可靠」,應該「從一開始就不應引用」,而非「可以引用,但有更好來源再替換」。
如果「應替代」,編者可以引用這篇報導在條目中寫「俄方请求联合国安理会就事件举行会议,但遭轮值主席英国拒绝」,如果沒有編者拿出此類事實查核,則此錯誤資訊就一直存在在維基百科上。
將部分領域下放至「應替代」或許可行,但一些經常出現虛假報導的問題領域應維持「通常不可靠」。我們沒有必要冒着虛假資訊的風險引用這些來源。--Nebulatria 2026年1月12日 (一) 02:00 (UTC)回复
分拆议案没有进展的话,(+)支持此结论。审视来源是撰写条目的一个环节,而这个环节重要的其实是使用指引,当前指引草案私以为是合适的。( π )题外话:共识不代表要全然一致——与此同时,曾经忙着定性下所缔造的产物与其说反映共识,实则不免一出生不久就马上进育婴箱,因为可能供血并不平衡。--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1月9日 (五) 09:52 (UTC)回复
分拆議案沒有進展的話別著急,待討論充分後再看看。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1月9日 (五) 10:20 (UTC)回复
@SuperGrey额,我不着急啊...所以我才说“若...没有进展”嘛,就是说假如你那边最终没进展,我就是当前这个看法了——迄今我也没有要反对那个议案的意思,只是我自己觉得找不到必然性,阁下不必担忧。--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1月9日 (五) 10:36 (UTC)回复
不同意「(就1945年後台灣政治、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若有更為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則應被立即替換」一句。若用以佐證中共方面的觀點,則無需替換;若非如此,則根本不應使用,而非容許在被替換前繼續存在,甚或不斷新增。有關主題可靠著錄甚多,其報道或研究並非難以替代。其中,「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建議改爲「港澳泛民主派或其主導的社會運動」。此外,所謂「國營」屬於普世公認標準的「國營」嗎?中央廣播電視總台首段的惟一一處相關的參考資料(一手)只見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Gohan 2026年1月12日 (一) 05:00 (UTC)回复
其實之前草案中關於反修例話題的相關解決方法就是在下參考您在人民日報上觀新聞相關可靠性討論時發表的意見整出來的(在下對您當時的疑慮深有同感),之後SuperGrey君提出的「應替換」草案中也有「且不得作為唯一來源支撐高風險或重大爭議斷言(尤其在世人物……)」,可圍繞此在同時涉及生者傳記的上述二主題「加碼」(這點也是我最近的想法),以遏制相關來源被濫用,我之前在下面已經提出過將之前草案中「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改為「1997年後香港政治」以應對反修例運動結束後仍存在的此類問題,現在看來確有必要如此修改。--🎋🎍 2026年1月12日 (一) 05:57 (UTC)回复
勘誤:是「參考您在上觀新聞相關可靠性討論時發表的意見」,我給記錯了,抱歉。--🎋🎍 2026年1月12日 (一) 09:37 (UTC)回复
馬來西亞媒體在WP:RSP境遇更慘,亦未見以此訴苦。中國大陸媒體萬千,因此所受影響顯然小於馬來西亞。而香港不少來源也充分轉述中國大陸方面的觀點,乃至不少國際傳媒中文版,平均而言對於中國大陸反應的記述大幅多於其他任何中文國家或地區,僅次於或多於美國,遠多於日本、臺灣、英國、法國、俄羅斯等。--— Gohan 2026年1月12日 (一) 05:17 (UTC)回复

现在各同志已经讨论十日,对于大家的观点,鄙人最近有所关注,但困于学业无法回应。@Newbamboo的结论,个人比较认同,或可以此定案。对于@Nebulatria提到的电视认罪问题,窃以为是否可以联系下反腐题材系列电视专题片李再勇陈家东之徒大兴政绩工程,固然可憎,但是否应当考虑潜在的权力斗争因素?虽说罪名“比较”坐实,但忏悔是否有强迫之疑?央视、央广是否在某些议题通常不可靠或需要再议。--WPCD-DTV 2026年1月10日 (六) 15:54 (UTC)回复

不論李再勇、陳家東的具體細節如何,他們與銅鑼灣書店事件中遭強擄的桂氏等人均為生者,本身已受生者傳記方針以及在世人物高風險話題管轄,這就輪到編者在編寫條目時能否把握尺度。編者應據生者傳記方針等對相關來源逐個進行分別審視,確保選用合適的來源,以及在使用可能存在偏見的來源撰寫時保持條目內容不失於客觀中立,也不會因為側重某些方面而產生比例失衡。當然銅鑼灣書店事件本身亦符合「1949年後中國大陸政治」話題中的「嚴重利益衝突」(習近平),同時考慮到從傘運開始就出現偏頗報道的問題在反修例運動後仍有延續之勢,所以將(包括了銅鑼灣書店事件的)整個「1997年後香港政治」列「應替代」也是一個選擇。惟須於中國大陸相關話題留有必要之使用空間,否則李再勇、陳家東之類較為冷僻的政治條目將無法撰寫,更何況嚴春風事件這樣幾乎完全無爭議的話題,畢竟中國大陸的媒體最起碼還是在嚴春風或者獨山縣欠債400億這種事情上有那麽一點點監督當局的作用的。--🎋🎍 2026年1月10日 (六) 17:24 (UTC)回复
( ✓ )同意。一刀切终究是形而上学,反对不分析案情就判决 通常不可靠。只能说能换就换,重调查研究,勿主观臆断,毕竟尽信书不如无书,该肯定的还是该肯定。--WPCD-DTV 2026年1月10日 (六) 18:52 (UTC)回复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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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債務危機為例,通篇出現多處「項目」。然此為中國用語,其意廣泛,對臺灣、香港之中文用戶而言難以透過上下文了解其實際意義,也難藉由note ta模板一併轉換。--Kanshui0943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4:43 (UTC)回复

TA模板不能处理吗,计划、专案?--YFdyh000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5:11 (UTC)回复
主要是本人無法確切知曉各項目之意思,進而無法各自單獨轉換--Kanshui0943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7:19 (UTC)回复
另外有些「項目」是放在書名號裡面的,除非有手動打斷成「項-{}-目」,不然也不太適合用NoteTA處理的樣子--竹林月光 2026年1月5日 (一) 06:06 (UTC)回复
所以什麼是地區詞。我們可以反過要求台灣的朋友不寫「都更專案」,改用(或轉換)「重建項目」麼。和大陸相關的條目,自然多一些大陸用語;台灣亦然。不必改也不用改。--Ghren🐦🕐 2026年1月2日 (五) 17:03 (UTC)回复
這不就是轉換模板存在的意義嗎--Kanshui0943留言2026年1月2日 (五) 17:19 (UTC)回复
「不知曉」不是充份的理由。基於文化的差異,兩地皆有其專屬「文化專有項」(Culture specific items),在保留原文化特色,語言不完全對應等的情況不應予之轉換。--Ghren🐦🕐 2026年1月2日 (五) 17:37 (UTC)回复
前提是不影響文意理解。如果嚴重影響文意理解的話,那就非轉換不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3日 (六) 13:24 (UTC)回复
大陸人看不懂台灣相關條目中什麼是「建案」,不需要刻意解釋,去查就好。這種和語境相關的詞語,讀者是需要去懂的。--Ghren🐦🕕 2026年1月3日 (六) 22:00 (UTC)回复
不一定。有些時候不同地區的用法可能涉及對語法的理解差異,比如有臺灣用戶聲稱「就邏輯來說,以事物一部分為其全部命名似乎不甚妥當」,這直接誤中大量香港用詞的副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4日 (日) 02:02 (UTC)回复
我不知道你想表達什麼。語言學上能指所指之間的關係是任意的,不存在「以事物一部分為其全部命名似乎不甚妥當」的問題。而且這個問題,和地區詞轉換毫無關係。--Ghren🐦🕓 2026年1月4日 (日) 09:26 (UTC)回复
项目和專案不是已經有地區詞轉換了嗎?Module:CGroup/GamesModule:CGroup/IT就已經有了。
不過我看香港在建造業似乎更常用「工程項目」的說法([23]),香港工程師學會2000年舉辦的「香港十大傑出工程項目」就是這種說法([24])。--Nostalgiacn留言2026年1月3日 (六) 15:02 (UTC)回复
建築署基本工程項目」、數字政策辦公室項目管理」、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項目管理」,「然此為中國用語」?作為一個學過一點IT專案/項目管理的香港用戶,表示兩者皆能看懂。--S叔 2026年1月3日 (六) 15:23 (UTC)回复
存在一對多關係,顯然不是單純地區詞。除非能得出單獨對應,一般難以也不必統一轉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4日 (日) 04:41 (UTC)回复
那“xx专案组”又如何处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6年1月5日 (一) 03:40 (UTC)回复
原生中文專有名詞,名從主人而不轉換?就跟大陸某些機關名銜的「網絡」一詞不會改成「網路」一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6日 (二) 15:35 (UTC)回复

一個人的作品可以收錄多少,希望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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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本人最近主筆了兩篇主角請求編輯的傳記條目,分別是鄭津津舒涵。我有注意到兩篇條目的主角希望能加上自己主筆的作品。因為兩者主筆的作品為數不少、鄭津津那邊的作品收錄請求,又有強烈的反對聲浪,所以我有疑問。

我看Category:台灣法學家Category:台灣音樂製作人很多人都有收錄作品,例如法學家的葉俊榮詹森林甘添貴都有收錄作品;音樂製作人這邊,音樂製作人除了主角舒涵指出的方文山林夕(林夕填詞作品列表這個甚至長到可以變成獨立列表)有列出他們的作品以外,嚴云農丁曉雯也有收錄作品,所以我想,收錄有製作過的作品應該是必要的環節,也想不透如何是宣傳。

但我不懂的是,到底要怎麼寫收錄作品?任何有出版的作品,上面credits有人就夠了嗎(這樣就是一手來源)?還是一定要新聞或論文等報導或引用才可以(這樣就是二手來源)?前者比較容易理解、也是前面方文山與林夕的標準,但似乎容易碰上不是什麼的地雷。雖然我看鄭津津的風向似乎比較偏向後者,但這樣收錄的作品又太少,我懷疑這樣是否能反應傳記資料的完整度。是否還有其他網站的列表可供參考?

我很難在這兩者間平衡,我未來還有可能寫北村紗衣著作列表英语Kitamura Sae bibliography,所以想在這邊請教。另外如果想用WP:闖紅燈回應的話,本人會以WP:紅綠燈WP:沒空抓紅燈回應。--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4:17 (UTC)回复

原创观点:在我想来,列出的作品应达到“因他的存在而独特、(对读者)有价值”的程度,并尽量显而易见。首先,如果独立第三方评价了其在作品中的作用,较有价值列出。如果其个人与作品间并无独特影响力,也未有相关记载和关注,作品署名(或参与)“换个人也无违和感”,那么作品有点像个量产工件,未必要列出,联名、挂名作品尤其如此。如果特定作品属于人物的生涯转折点,应附可靠来源记载。--YFdyh00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5:19 (UTC)回复
這觀點放到條目而言,我會覺得不中立原創研究:何謂獨特?有價值?換人也可以?我想不透方文山林夕的作品,那一個可以砍掉?隨便找個類似「不獨特」或「沒有價值」的理由砍掉某個作品,不也是編者的原創研究或總結嗎?當然如果按照某種中立的資料庫去表列,應該會是最中立、且非原創研究的作法。官方網站的資料雖然我想應該也可以,但或許有人會質疑宣傳問題。--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5:35 (UTC)回复
可能我解释的不够清楚。换种说法,要有代表性(例如代表作),是作品的主要创作者、最好边界清晰。例如联合制作的一个作品,可能没理由因他制作了其中一部分而去观看整个作品、直接视其整体为重要成果。水平居中的作品,尽数列出可能纯属目录。条目不是数据库,而列表至少要符合列明来源吧。价值确实难说,例如可能觉得访谈节目存在人物的重要观点、履历,例如作为幕后人物的作用难以评判。--YFdyh00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6:46 (UTC)回复
一些想法:
我的問題還是,如何定義「代表作」、「主要创作者」、「水平居中的作品」之類的東西?我發現這不容易在「非原創研究」的方針約束下,有操作性的定義。黄明志很多作品,很多讓人印象深刻的,如何收錄?我想作品的Credits確實會是重要的答案?
我同意列表至少要符合列明来源,不過我在一手與二手間,有點難以捉摸。我認為作者發布的一手來源,明顯更合乎驗證性,只除了少數更有權威的資料庫以外。
最後,因為我讀過《那就是聲優!》,所以如你所言,如果碰上音樂製作人這種不在幕前沒人在意,但地位卻非常重要的人,到底怎麼收錄,也是很煩惱的。--Saimmx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7:37 (UTC)回复
只要没有明确的“新式分析和总结”(例如“重要”“知名”)或者偏颇(编者争议),内容的排布与取舍可能不会涉及到原创研究?目前没有可能得出一个公式性的方案。第一手的Credits有时不适合,存在利益相关,有挂名或明星居前等现象,完全参照就变相宣传工具,或者对Credits有不同解读。另外,传记条目划分篇章、作品剧情自己写等现象下,编者原创的成分未被完全禁止。--YFdyh000留言2026年1月5日 (一) 18:47 (UTC)回复
我想說的是,在定義「獨特、有價值、代表性、代表作」這些東西、並以這個定義表列作品的時候,其實就是「分析、综合或总结」現有的已發表材料,處理不好尤其容易陷入偏頗:同樣是製作人,為什麼可以把A列進去、B不行?按照什麼定義去表列的?--Saimmx留言2026年1月6日 (二) 10:58 (UTC)回复
承上我也感到好奇,製作人A與B,同樣都有自己的製作監督的作品,那麼是否因具有名氣的或同時在影視歌唱多棲又同時擔任製作人,而將A作品列入而某B只在幕後單純擔任製作人一職,所以作品則無法列入,這判斷是否有一個標準可供參考?--薏仁將🍀 2026年1月8日 (四) 00:35 (UTC)回复
路过(其实也可能不是很路过)。我想粗浅谈就此两件的个人观点。就前者而言,我认为以列表形式收录专著(通俗讲就是“书”——但通俗讲可能不甚准确,譬如说我的说法中是排除“论文集”或“会议论文集”的)是合适的——我们没有道理对这种情况下的收录采取比Wikipedia:收錄標準/書籍#学术著作更严苛的态度。大体而言,如果有二手来源(论文、书评等)自然上好(甚至可能进一步把具备这些内容的著作写到内文);若无,加个Template:ISBN在备注栏,列表列标题、出版社和年份,这样也就可以了——这与WP:NOT的精神并不冲突。但是单篇的论文我是不赞成收录的,那样过于琐碎,并不适合以罗列方式列出(假如某篇论文真的是像关于光的产生和转变的一个启发性观点那样的话,完全可以写内文的,对不?)
后者(在此先谢@Saimmx阁下谬赞),关键是来源是否合适。我看过对应页面的讨论页,当中提供的来源恐怕大多都不甚适宜。太大的话题我不想讨论,但来源是核心。不过我有个不太题外话的题外话:1、您现在都列成了EP——这里头不少是单曲;2、我有一个印象是(在韩国偶像条目中有时会见到)那种对于传主在歌曲中担当的角色用一种比较简要的图示方式(人话:打钩)表示,可能比较简要干脆;3、我是提议帮别人制作的专辑就不要再列曲目列表了(请把这点和第一点协同考虑)。粗糙,供参。--银色雪莉留言2026年1月7日 (三) 14:42 (UTC)回复
「题外话」的東西我感覺已經有點超出我的理解了,不過還是謝謝你的說明。--Saimmx留言2026年1月8日 (四) 07:16 (UTC)回复

兩岸四地用語及朝鮮半島用語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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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很多編輯者在兩岸及兩韓在出生地和地址上出現編輯戰,想要請問如果要編輯人物的出生地該如何做出正確編例如趙露思出生地該寫中國大陸四川省成都市還是中國四川省成都市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成都市?--LXERS121留言2026年1月8日 (四) 07:19 (UTC)回复

MOS:CS4D--Luoniya留言2026年1月8日 (四) 08:30 (UTC)回复
个人认为CS4D本来就是史山,不建议用中国一词,但是站内也没几个人管了......如果是我我会先在信息栏写PRC,之后看情况--GrandCeres留言2026年1月9日 (五) 02:25 (UTC)回复
个人无法接受“中国大陆”,这是地域名不是政权名,硬要说就像出生地还写了亚洲。个人倾向不写国家名,如果极少数读者不知道四川省在哪个国家,可以点内链。未找到有关规范和讨论。--YFdyh000留言2026年1月8日 (四) 13:53 (UTC)回复
其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大陆都可,但一般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就是有歧义了--Luoniya留言2026年1月8日 (四) 14:33 (UTC)回复
虽然有点地域中心,但我认为人物信息框都在重复国家全名很别扭,有种刻意强调的违和感。没有歧义吧,无内链是地域和文化概念,有内链可以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旗帜已被MOS:FLAGBIO禁止。英文维基条目都直接写U.S.、China等。--YFdyh000留言2026年1月8日 (四) 14:46 (UTC)回复
虽然如此,总有些编者会认为中国可能指代中华民国,这种问题总是吵不清楚的,硬要说没歧义,只能用读起来别扭的全称了--Luoniya留言2026年1月8日 (四) 15:45 (UTC)回复
难以理解写出的意义,生亡于哪个政权(前朝/今朝)下的某地对诸多人物并无明显的影响力体现,读者需要时能明白(查到)是哪个时空的某地就足够了,或者由正文解释具体影响。我认为这是站内长期存在的一项弊端和滥用。例如“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这一说法,这对于所有人物均十分重要吗,能一刀切评定吗,不是琐碎信息吗,尤其是国家名比其他信息更长、更前置的现有写法下。出生地政权的影响有时还不如时代影响(如Y世代八零后等等)。--YFdyh000留言2026年1月8日 (四) 17:23 (UTC)回复
將中國作為地理概念使用應該沒什麼歧義。即使有編者認同中國指代中華民國,自行將「中國四川省」解讀為中華民國四川省即可,我認為在國名無連結的情況下不會有什麼爭議。同樣反對「中國大陸」寫法,先不提是否多此一舉,現實中此種寫法也極少見。--Nebulatria 2026年1月10日 (六) 04:54 (UTC)回复
所以在兩岸及兩韓的人物編輯上出生地到底該如何編輯,如果沒有一個正確解答永遠吵不完的我再舉一個例子,柳俊烈的條目內容寫韓國男演員出生地又寫南韓,我知道兩岸四地用語及朝鮮半島用語的條目有說到一些規則但沒提到我說的這個問題。--LXERS121留言2026年1月9日 (五) 02:22 (UTC)回复
還有像是{{Infobox Port的條目中我舉兩個例子高雄港的國家和地區有人編輯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臺灣)或是臺灣還有釜山港的條目也是一樣有的寫大韓民國或韓國或是南韓,能夠統一一個稱呼嗎?--LXERS121留言2026年1月9日 (五) 02:33 (UTC)回复
還有一個條目航運的目次航運公司國家又有中國,台灣和韓國,之後可能又會引起編輯戰有的人認為中國要編輯中國大陸有的認為台灣要編輯中華民國或是韓國應該要編輯南韓或大韓民國,永遠無限輪迴吵不完,不如做出一個統一的稱呼寫在兩岸四地用語及朝鮮半島用語上。--LXERS121留言2026年1月9日 (五) 02:44 (UTC)回复
本站採用事實原則,de facto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就這樣寫,不必使用「中國大陸」。至於是否使用「中華民國(臺灣)」這種混合式稱呼另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9日 (五) 13:26 (UTC)回复
只寫「中華民國」或「臺灣」總有一派不滿,不如都寫上。--Gdagys留言2026年1月14日 (三) 21:49 (UTC)回复
另外有人提到此種「臺灣」應連結至臺灣地區而非臺灣(因後者實為一島嶼條目,前者纔用以指代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範圍),這也要討論。副知@魔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15日 (四) 14:03 (UTC)回复

“廿”和“二十”的字词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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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足球相关条目里都使用了不少“廿”字,像“廿一位”、“廿次”,比如水晶宫足球俱乐部伯恩茅斯足球俱乐部雷克瑟姆足球俱乐部中都有不少使用。但好像“廿”只在繁体中还运用比较多,在简体中基本除了农历日期外都不会用到“廿”。这种不知道是该加个全局的字词转换还是在类似Module:CGroup/Football中加个字词转换。感觉可以加个类似zh-hans:二十;zh-hant:廿的转换。--𝓧𝓩𝓣𝓓𝓮𝓪𝓷𝕋𝕒𝕝𝕜2026年1月13日 (二) 13:49 (UTC)回复

这个是比较文言文、粤语的表达吧。不支持全局转换,如你所说日历存在这个,很麻烦,足球有可能能够加入转换但不清楚。不过有些粤语使用者则会觉得是地区特色词,不应该转换--Infodump0留言2026年1月13日 (二) 14:10 (UTC)回复
但其实如果这算是地区词,那倒是应该加入转换来处理地区词啊。--𝓧𝓩𝓣𝓓𝓮𝓪𝓷𝕋𝕒𝕝𝕜2026年1月14日 (三) 02:34 (UTC)回复
顯然不適合應用字詞轉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13日 (二) 17:33 (UTC)回复
那加入全局不适合的话,加入Module:CGroup/Football怎么样?足球作品和农历日期就没什么关系了,应该不会过度转换。--𝓧𝓩𝓣𝓓𝓮𝓪𝓷𝕋𝕒𝕝𝕜2026年1月14日 (三) 02:35 (UTC)回复
應替換成「二十」,應是粵語區編者習慣而將粵語用法帶入中維。中維是中文書面語項目,除了農曆日期外不應使用口語的「廿」。--西 2026年1月15日 (四) 02:58 (UTC)回复
皆爲現代書面中文。牽涉甚廣,反對全域轉換,不反對特定公共轉換組單向轉換;星馬用量不少於臺灣,反對zh-hans:二十;zh-hant:廿廿=>zh-cn:二十;即可。--— Gohan 2026年1月15日 (四) 10:07 (UTC)回复

安葬於某地者分類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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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的安葬於某地者分類(見分類:安葬於各地者及下層分類)命名不一,有「葬於某地」、「葬於某地者」、「葬在某地」、「安葬於某地」、「安葬於某地者」等。建議依據命名一致性確定一個劃一的命名。--紺野夢人 未曾立馬向吳山,萬古傳名爲逆賊 2026年1月14日 (三) 03:26 (UTC)回复

建议先准确约束定义。如果没有“者”,可能不限于人类,可包含动物或非生命体之葬?从父级分类来说限于人类。倾向“于”而非“在”(口语化)。外部来源看,海葬等亦属安葬。--YFdyh000留言2026年1月14日 (三) 04:03 (UTC)回复
話說好像也不一定「安」吧?我覺得可一律用「葬於某地者」;「者」本亦得用於代稱非人之事物,所以不管上級分類是否限制於人,仍可使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月14日 (三) 04:39 (UTC)回复
僅從簡潔性考慮的話,統一為「葬於某地」或「葬在某地」比較合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6年1月14日 (三) 05:23 (UTC)回复

影視條目的角色介紹是否可使用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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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在影視節目的「演員陣容」中首項就是某某某演飾演什麼角色,若使用表格呈現可以很明顯區分。但若採用項目條列,有「OOO飾演XXX」以及「OOO 飾演 XXX」的兩種編輯模式,前者是嚴格遵守MOS:空格但後者反而能在區分的閱讀上佔優勢。且日前有編輯者採後者模式被回退,所以我想詢問這部份有討論空間嗎?

(~)補充:飾演角色使用空格也廣泛使在人物傳記上,所以我個人傾向應可視為被容許的編輯模式。

問題二是,目前角色介紹的內容有硬性規定非要以項目條列嗎?若最初編輯者認為題裁與內容敘述適合採表格化,其他編輯者又執意更動該怎麼辦?以上,謝謝大家。--Loveuu23📮 2026年1月14日 (三) 09:30 (UTC)回复

这种情况为什么不用角色名(XX饰/演员:XX)的格式?主要人物下方应当是角色名开头,演员信息作为补充,而不是XX饰演XX吧?——暁月凛奈 (留言) 2026年1月14日 (三) 09:50 (UTC)回复
您說的即是優良條目採用的。但我想詢問的,是採用上述兩種時的解決之法,畢竟是目前大多會遇到的形式。謝謝您的建議--Loveuu23📮 2026年1月14日 (三) 10:24 (UTC)回复
@暁月凛奈
  1. ==演員==的情形,演員資訊是主要內容,角色資訊作為補充
  2. ==角色==的情形,角色資訊是主要內容,演員資訊作為補充
  • 部分觀點認為演員和角色資訊不需要拆開,整段合併。衍伸的問題是或許有些與角色無關但切題演員及節目的內容(如拍攝的幕後資料)。或者是切題角色及節目的內容但與演員無關(如劇本角色初稿設定)。合併之後會有在一級標題下未離題,但二級或三級標題下有時離題的狀態。

回到切題的內容,這個議題的不論各種情境下的變體。實際上在處理的問題是‘字符間距’,當間距不足時會影響辨識度,像是‘r和n的間距不足可能被看成m’,為了避免這種辨識錯誤,可以適量透過一些手段增加間距,但在zh網域語系,不存在這種問題。目前的版型預設字符間距沒有特別需要調整,對多數讀者沒有意義或作用,但部分讀者或許需要,但可以用擴視機或者色弱輔助處理(行動裝置已導入放大及調整成黑暗模式),如果需要處理更多,開放調整預設字符間距或許可以改善,但只為了特定內容導入少量空格處理,明顯不是為了改善整體閱讀效果的設計。
  • ( π )题外话這個主題另外想提及的主題是期待可以預設使用表格,或者可以更廣泛的使用表格,但以目前多數頁面實際狀況,畫面常有50%以上是角色或演員表格。又採用表格時,必定會將畫面的大部分用表格包覆,減少整體留白空間。(即造成視覺擁擠、降低吸引力與可讀性。)而且整個畫面呈現表格時,在閱讀文字前最先注意到的就是貫穿整個頁面的大範圍表格,即使表格有分成好幾個,但非常長的且帶格線的表格也難以短時間內抓到適當的資訊。如果用WP:DUE的觀點,50%以上不管是實際位元或畫面佔比,大部分僅呈現角色資訊時,%比重大於50%愈多,我們愈可以肯定的陳述那個頁面更像是A的角色列表,而不是A這個節目(或人、組織)。
  • 更簡述上文的題外話,帶格線表格的視覺畫面比重不適合過高,需要考量閱讀疲勞和連續資訊長度(不一定是文字,表格自身圖形連續性長度也是)。另外可能帶有過於細碎內容、過於偏重特定主題內容造成的離題效果等WP:DUE問題。

其他網路資訊或期刊文獻,可作為輔助性質參考

--Rastinition留言2026年1月14日 (三) 11:25 (UTC)回复
我的「區分效果」並不是指字元間距,字元間距是每字之間的空隙有多少,那是平均值。我的議題是詞與詞之間的區分可適當以空格表達,且我的直接感受就是可改善閱讀效果。或者我的讀者視角無法讓您認同,但適當空格在兩種類型條目(或者更多)被使用,我覺得是有討論空間的。
另表,表格形外其一缺點就是設定寬度會造成版面留白,這問題近年觀察已改善不少;其二問題就是大量塞入造成比重失衡(之前也有其他編者提出討論過),但全採項目條列不代表這問題不在。而我的訴求是,當編輯者有心並避免問題產生時,是否可依循編者意願而非絕對反對。--Loveuu23📮 2026年1月14日 (三) 12:14 (UTC)回复
分段
  1. 如果以現有少量研究資訊,非閱讀障礙的初學者確實空格有助理解,但對已經熟悉的人作用不大。如果需要導入空格,空格間距不需要大,1字元(半形空格)應足夠使用,3位元(全形空格)沒有必要。需要節制半形空格的使用情形,如果需要非常大量使用,處理‘字符間距’看起來更適合。
  2. 帶格線表格是畫面空間比重問題,有意識的節制空間占用,並控管需要格線表格化的內容,其他的可用無序或有序表格替代,不建議將散文和表格直接整合讓表格過肥,有意設置多角色情境劇照圖片時,會讓圖片被鎖死在單一人物表格內或沒有適當位置呈現。更簡化是,不要無節制的整合資訊到表格中,避免預設內容採帶格線表格的模式呈現。亦避免所有內容都用帶格線表格呈現。如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律師事務所律師A,情侶A等明顯都不適合,甚至介紹文彼此相互多次重複。或者同樣資訊的表格重複呈現多次,讀者會定位混亂(在時間序A看到行O的資訊有T,在時間序B看到行P的資訊有T),有時可能需要整個表格重新檢閱確定自己正在閱讀哪個段落。甚至需要用到頁面內字元搜尋功能。
--Rastinition留言2026年1月14日 (三) 12:26 (UTC)回复
感謝賜教。--Loveuu23📮 2026年1月14日 (三) 12:37 (UTC)回复
個人懷疑此處使用空格是否符合中文體例,認爲前面提到的用括號更好。若一定要保留此格式且確實需要留出空白,或可建立模板,其中用CSS留出空白而不實際用空格。——留言 2026年1月15日 (四) 01:53 (UTC)回复
冒昧請教,那如果採「角色名/演員名飾演」會不會好一些呢?因為通常演員名字已是藍字,這樣和飾演兩字也有區分到。--Loveuu23📮 2026年1月15日 (四) 12:18 (UTC)回复

對於市鎮行政首長選舉的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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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維對於除中華民國外的民選市鎮的行政元首(也就是市長/縣長或等同職位)的選舉條目(儘管收錄數量並不算多)大多都有獨立條目分割;但是對於中華民國台灣的地方選舉則將其放在主條目(該年度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內。簡單參考其他語言維基百科的作法,或許這一點應該需要被改變。(例:由2026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台北市==>2026年台北市長選舉)

這將會創建上百個條目,總體而言算是一個大改動;並且專門對每一次縣市首長選舉有條目報導,而不是將其放在同年地方選舉的主條目中。從長遠角度而言,這樣做更佳規範,而且有助於編者對選舉期間的細節、事項進行詳細編修,或許也能創造不少GA/FA;但是也要注意避免過於碎片化、中立、冗余、愛好者內容般堆積等問題。如果大家認同,那麼最好也將這個定位正式的編輯方針,並且支持並推動對其他通遼小國的選舉收錄。

希望諸位對此進行嚴肅和認真考慮,發表一些建議,並感謝各位能夠提供意見。--FK8438留言2026年1月15日 (四) 05:03 (UTC)回复

語言模板應否回復附上語言幫助頁面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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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之前{{jpn}}、{{kor}}語言模板原本均附上跨語言連結與語言幫助頁面連結的功能,但在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語言模板應否附上跨語言連結與語言幫助頁面連結?討論後,現在更新後都被拿掉了。 覺得跨語言連結拿掉沒意見,但「語言幫助」頁面連結的功能我認為有其必要性。

並非所有人都知道日本有舊字體、韓國有漢字使用。

一般讀者看到歷史的假名遣頁面中的『日語:歴史的仮名遣〔歷史的假名遣〕/れきしてきかなづかい〔れきしてきかなづかひ〕 Rekishiteki Kanazukai』時,不見得會知道〔〕內代表的是舊字體以及歷史的假名遣。

此時若有原先的「語言幫助」頁面連結,可以幫助讀者理解格式所代表的意義。知道格式為『日語:現代標準日語〔舊字體〕/平假名〔歷史的假名遣〕 羅馬字』。希望能有機會加回。--アレックス Alexwikix 2026年1月15日 (四) 06:01 (UTC)回复

刀具小刀刀 (刀劍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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