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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仲裁/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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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維基百科解決行為爭議最終手段仲裁委員會負責在仲裁方針框架下審理立案及複審請求。

請至/請求/執行子頁面請求執行過往仲裁決定,請勿為此提交立案請求。

本頁嵌入引用/案件/執行及復議/動議/執行等子頁面。

請在適當位置發起請求

用户Bosco Sin的权限滥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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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仲裁立案請求由千村狐兔留言)(User:Manchiu)於2025年10月24日 (五) 03:01 (UTC)发起。[回复]
2025年10月24日 (五) 03:31 (UTC)受更改,原“关于用户私密投诉立案请求”,改为“用户Bosco Sin的权限滥用问题”。

擬議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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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已通知擬議各方
確認各方已嘗試爭議解決指引的步驟
  • 链接1
  • 链接2

Manchiu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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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接獲私隱投訴,投訴人指控User:Bosco Sin疑似濫用相關社群賦予的權利。在徵詢基金會信任與安全團隊後,我已把投訴內容轉交仲裁委員會、通知社群。並在此提出相關請求。-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10月24日 (五) 03:08 (UTC)[回复]

Bosco Sin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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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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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者本人,我也是刚知道Bosco Sin是嫌疑人的。--~2025-29948-00留言2025年10月25日 (六) 07:09 (UTC)[回复]

对其他用户的回应

未涉事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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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案件拟议的各方被称为“未涉事方”,其可以发表个人意见,惟仍需遵守页面所列的仲裁指南。此外,仲裁立案发言区仅用作向仲裁委员会陈情,请简洁提出陈述,请勿在此讨论、辩论或单纯评论回应他人。留言内容应简洁扼要,并减少使用会导致低可读性和版面混乱的(如字号大小、字体颜色)的格式。

应按照以下格式,在本章节及其他用户章节下方插入意见:

==== {您的用户名}的意見 ====
个人意见。——~~~~

BadApple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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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我好像成為「涉事用戶」了?我為自己提名Bosco Sin成為管理員的行為感到後悔,我自己實在沒想到一位已經活躍了兩年多的用戶會做出這種事,我自己是希望Bosco Sin沒有真的去濫用權限,但如果最後調查結果確認有濫用權限的話,那我也只能祝他好運了--🍎 2025年10月24日 (五) 10:04 (UTC)[回复]

Srapoj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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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响用户于站内反映问题@Ericliu1912说已经寄信了,现在的情况是该用户怀疑Bosco Sin的嫌疑后又私下找了Manchiu吗?

读了wikimedia:Access to temporary account IP addresses#Removing access之后我还是没明白报告此类未知泄露者的问题应该找本地checkuser、steward、ombuds commission还是WMF T&S。仲裁委或可建议基金会明确是否应像m:CheckUser policy#Removal of access那样只能由ombuds commission进行调查,还是有checkuser-temporary-account-log权限的用户组都可进行?--Srapoj留言2025年10月24日 (五) 12:31 (UTC)[回复]

我没有研究设置该权限的经过。然而考虑到WP:TAIV的数量,以及让checkuser查TAIV不会有“自己查自己”的问题,我倾向于认为由本地checkuser或steward调查已足够。我对于WMF隐私政策的了解较少,不确定本案需要在多大程度上考虑它。--Srapoj留言2025年10月24日 (五) 15:52 (UTC)[回复]
留意到T&S在一份FAQ说"Please report privacy-related concerns to the ombuds commission. ... Other concerns about potential misuse may be brought to a steward",所以我想Stang君的解读是正确的。--Srapoj留言2026年1月17日 (六) 22:59 (UTC)[回复]
所以基金会回复了吗)--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6年1月17日 (六) 23:02 (UTC)[回复]

(...) 吐槽:这个页面的版式到底应该是讨论区,还是该像之前的案件那样在用户意见下设置“对其他用户的回应”区域?--Srapoj留言2025年10月26日 (日) 16:10 (UTC)[回复]

对其他用户的回应

GrandCeres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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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用户的回应

Stang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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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用户的回应

(回复Srapoj)忘记当时怎么想的了呜呜,大概思路可能是“需要移除权限意味着违反了隐私方针,而对于隐私方针相关的投诉都是申诉专员处理的,所以考虑应当首先联系申诉专员”?参考wmf:Legal:Wikimedia_IP_Information_Tool_Policy#Removal_of_access,这里是同时提到要找监管员(常规情况)、T&S(如有必要)、申诉专员(隐私政策投诉)。既然全域有约定,我觉得本地可以进行适当的修正来匹配。@Srapoj Stang1182 2025年10月27日 (一) 00:02 (UTC)[回复]

Jackyming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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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遺憾的是,Bosco Sin已經自行取消了剩下的所有權限,也取消了綁定電子郵箱,Bosco Sin也在站外向本人表示將會永久退出維基百科。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11月1日 (六) 15:43 (UTC)[回复]

本人發現了一個帳號User:Lexxicon123疑似和Bosco Sin有關,理由如下:
1.用戶頁第一次建立就已經非常熟悉。(固定版本)
2.非常熟悉LTA。(版本差異)
3.曾經編輯Bosco Sin的user page 宣佈Bosco Sin退休。(User_talk:Lexxicon123#c-Jackyming-20251107160200-回覆通告)、(版本差異)
4.Bosco_Sin 最後一次編輯在10月23號,這個Account在10月24號建立。--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11月13日 (四) 16:49 (UTC)[回复]
@Jackyming,我只是無意中看到你們在某個討論頁提到Bosco Sin是否退休,然後才動手添加模版,經過你們提醒後我已立即道歉。--Lexxicon 2025年11月13日 (四) 17:05 (UTC)[回复]
會否他當天正式隱退,剛巧第二天我就建立帳號了嗎?--Lexxicon 2025年11月13日 (四) 17:08 (UTC)[回复]

被移动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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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ming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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脳内補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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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c021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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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aka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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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象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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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Bosco Sin的权限滥用问题:仲裁員對案件的意見(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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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同意/拒絕/規避)


更新:此一立案請求已進入立案程序,惟涉及隱私證據等問題,尚須先行等待基金會有關單位答覆。請各位稍安勿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2日 (日) 03:17 (UTC)[回复]

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有答复吗--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2月6日 (六) 09:38 (UTC)[回复]
@Linxingjun請參考此動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2月6日 (六) 09:51 (UTC)[回复]
thanks--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2月6日 (六) 09:52 (UTC)[回复]

MINQI、Saimmx、Infodump0的媒體可靠性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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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仲裁立案請求由Saimmx留言)(User:Saimmx)於2026年2月18日 (三) 08:57 (UTC)发起。[回复]

擬議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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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已通知擬議各方
確認各方已嘗試爭議解決指引的步驟

先前曾於「其他不当行为」布告板試圖解決。雖然Manchiu在裡面表示爭議已解決,但回到可靠来源布告板後又再度陷入爭議。詢問仲裁委員會委員Newbamboo後,確認這種情形可以無須再度上佈告版,並交由仲裁。

Saimmx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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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们再怎么讨论下去,在德国之声在部分高风险话题上也不会有共识的。

MINQI在今年一月於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布告板要求將美国之音德国之声列為 半可靠或類似評價,並引發巨大爭議:雖然獲得超级核潜艇響應,但以Infodump0和Newbamboo為代表的反對方,以來源允許偏見為由,反對評價 半可靠並要求 通常可靠。MINQI技術上有讓步,但非常堅持「這些媒體的國際政治報導可能不可靠」的立場。爭吵一度上管理員布告板,本來也有解決跡象;但在德国之声雙方又吵了起來,並互相指控對方有強烈立場或雙重標準。美国之音也不了了之。

我在德国之声想透過 無共識結案;但SuperGrey反對,因此繼續討論;後來平常負責公示可靠来源布告板的Royal_Sailor再度要求 無共識,但此時Newbamboo之後表示德国之声只接受通常可靠,但這又引發爭吵直到今天。Newbamboo私下提及提交仲裁的時機已成熟,現在看來沒辦法,只能上仲裁。我不清楚美国之音那邊,但看來似乎出現類似爭議。

總之,大過年的還要上仲裁委员会,很煩,但也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路了。

縮寫或許能取MSI(MINQI、Saimmx、Infodump0)或1MDB(MINQI、Deutsche Welle、Newbamboo)?

如果能即時和解也好,但已經調解過一次了,Newbamboo似乎也覺得能仲裁。--Saimmx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09:49 (UTC)[回复]
对其他用户的回应
(回覆Royal Sailor)@魔琴--Saimmx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09:10 (UTC)[回复]
(回覆Royal Sailor)另外,由於涉事方上限似乎只有七位,所以不確定怎麼做。--Saimmx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09:11 (UTC)[回复]
(回覆SuperGrey)或許還有一個選項: 無共識。--Saimmx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09:47 (UTC)[回复]
唉,我不喜歡這種切割感極為碎裂的討論。但是沒法子。--Saimmx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10:13 (UTC)[回复]
(回覆SuperGrey)原本的討論已經將近兩百多個回覆,而且常常有公示前被推翻、然後彼此不能被說服的窘境。這樣的情景我只能想到很久以前的蘋果日報。目前民主投票,恐怕也只能引來更多不服氣。更何況現在甚至連仲裁委員會成員的Newbamboo也下場爭執──事實上我發表這次的仲裁的契機,也是與他私信後的結論使然。我是真心沒想到其他辦法的。--Saimmx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11:35 (UTC)[回复]
(回覆SuperGrey)OK, 那我支持A。C沒意見,但反對B。--Saimmx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12:48 (UTC)[回复]
(回覆超级核潜艇)我認為在有仲裁委員成為相關方、並與其他用戶激烈爭執的情況下,再討論下去只會造成更嚴重的傷害。我也對德國之聲的討論感到厭倦、甚至我自己也已經有「自己关注的条目」。但如果一直無法走到公示、過程又多了一大堆憤怒的回應,那麼把3%的爭議交給仲裁委員,也不失為辦法。--Saimmx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16:22 (UTC)[回复]

MINQI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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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核潜艇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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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无共识的定义(无共识:编者们就该来源进行过充份讨论,但编者们无法就该来源是否合适达成一致。一般而言,编者们已经总结出两种评级,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双方应各自在摘要中陈述其评级和评级理由),以及持续近一个月的争论,我觉得针对3%内容选择以“无共识”结案是最合适的。大家求同存异吧,因为针对那3%条文再怎么争论,都已经无法说服彼此,再争论已经是浪费精力和时间、甚至鸡同鸭讲了(有机会还不如写点自己关注的条目)。希望大家勿忘初心、不要因为这事互相怨恨,没有必要的,一期一会,在网络上相见即是缘分。--超级核潜艇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10:29 (UTC)[回复]

PS:我对德国之声在部分话题上的可靠性,保留自己的意见。--超级核潜艇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10:31 (UTC)[回复]
对其他用户的回应
针对SuperGrey的投票,我的投票是C、B、A。--超级核潜艇留言2026年2月18日 (三) 10:33 (UTC)[回复]

Newbamboo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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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dump0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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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Grey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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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最後為大家爭取一下共識層面的解決方案。
縱觀整個討論串,大家總共97%條文都已經擬出來了,對於3%的部分遲遲無法拿定,這個時候最適合的其實就是投票了。考慮到WP:共識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但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故我在這裡結合所有人的意見和妥協,擬一個97%填好了的模板(改自Infodump0妥協版):

德國之聲是一家由德國聯邦政府全額出資的公共服務國際廣播機構,並由《德國之聲法》規管,其使命為「傳達德國作為一個植根於歐洲文化、以法治為基礎的自由民主國家的形象,並促進不同文化與人民之間的思想交流」。社群同意德國之聲的編輯團隊有一定程度的品質,在非政治報道上屬 通常可靠。在巴以問題以及和德國政府利益相關議題的報道上,有編者認為其必須按《德國之聲法》第四條規定反映德國的價值觀,因此或存在親西方的偏向性,     ,但多數編者認為未見其偏向性損害其報道真實性,     ;在上述個別議題中使用該來源時,宜視情況酌情補充其他來源以作參考。編者在其他政治議題則均認同屬 通常可靠。社群均同意其發表的評論、專欄及約稿應被視為觀點來源,對於使用筆名發表的報道應逐個審查可靠性。

我們大可就這3%的內容,以民主投票的方式解決。
空位 A B C
空1 (不填) 半可靠 (不填)
空2 仍屬 通常可靠 仍屬 通常可靠 故在此方面 無共識
如果大家認同投票解決此事,請在各自陳述區按最喜歡到最討厭的順序回覆「A、B、C」以投出您的一票。仲裁的擬議各方一人一票。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09:40 (UTC)[回复]
好,我改成加入無共識的preference rating。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09:48 (UTC)[回复]
(回覆Saimmx)我覺得其實還是有方法解決的(畢竟雙方擬的條文已經97%相似了),只是正反觀點方都滑坡太快了,各自抓著核心觀點不放。來這裡用民主投票解決。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09:45 (UTC)[回复]
(回覆Saimmx) @Saimmx: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蘋果日報之時的社群狀況不可同日而語。您先投個票吧,不服氣的事情之後再說。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12:46 (UTC)[回复]
(回覆Royal Sailor) @Saimmx:其實我覺得您的仲裁提案本就過早、過於衝動。不妨您關閉仲裁,在原串用民主投票解決算了。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09:55 (UTC)[回复]
(回覆Royal Sailor) @Royal Sailor:感謝提醒,已將我的留言移入我的陳述區。 --SuperGrey (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10:01 (UTC)[回复]

Royal Sailor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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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可考慮將@魔琴列入涉事方,因他前幾天中斷了公示,導致爭議持續。皇家水手 2026年2月18日 (三) 09:09 (UTC)[回复]

对其他用户的回应

魔琴的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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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单说两句:當时我提出异议並撤掉公示,主要是發现银色雪莉2月7日03:54(UTC)提出的长篇意见並未得到充分讨论,而其意见可能和先前讨论串所呈现的内容相牴觸(例如神秘悟饭在3日10:47的發言),且这樣的龃龉可能影响到各參与者对于德国之音偏见程度和可靠程度的看法,而《共识》方針要求“提供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议题能在实施前充分讨论”,在这種新信息(或者新證據)提出没有幾天,存在支持方附议,但没有(可能的)反对方反駁的情况下,直接付诸公示可能並不太妥當,且有忽略支持方意见之嫌;再略读讨论,發现关于德国之音在巴以问题上的偏见问题、可靠问题(包括偏见是否影响到可靠的问题),这两個点均未達成共识,这樣的社群看法可能很难由當时的公示文本所反映,因此提出异议;在数日没有解决我的异议的情况下,我只得擅自中断公示;因此我这裏存在异议的是共识总结的过程。至于今日涉事诸方更深入的讨论,我因为正在趕论文,无暇细看,且对此议题並没有豐富的经验,不敢妄下论断,再者我的异议是元(meta)层面的,严格意義上並未參与关于德国之音可靠程度判断的争议,因此不会參与SuperGrey的意向调查,尚祈见谅。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18日 (三) 15:02 (UTC)[回复]

对其他用户的回应

技術性回应@Saimmx:手动再列入即可。已完成。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6年2月18日 (三) 09:30 (UTC)[回复]

未涉事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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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案件拟议的各方被称为“未涉事方”,其可以发表个人意见,惟仍需遵守页面所列的仲裁指南。此外,仲裁立案发言区仅用作向仲裁委员会陈情,请简洁提出陈述,请勿在此讨论、辩论或单纯评论回应他人。留言内容应简洁扼要,并减少使用会导致低可读性和版面混乱的(如字号大小、字体颜色)的格式。

应按照以下格式,在本章节及其他用户章节下方插入意见:

==== {您的用户名}的意見 ====
个人意见。——~~~~


MINQI、Saimmx、Infodump0的媒體可靠性爭議:仲裁員對案件的意見(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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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同意/拒絕/規避)

以及还请@SuperGrey以及其他用户注意,仲裁陈述区用以让仲裁员了解事情经过,而非讨论区。如果有兴趣通过投票取得共识,还请移步相应讨论页。感谢。——ZhaoFJx() 2026年2月18日 (三) 16:12 (UTC)[回复]